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網留言板上發帖稱,深圳小學放學時間過早,不方便職工家長接送和看護,建議延遲至18:30放學。對此,寶安區教育局回應:課后服務時間原則上至18:00,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放學的,由學校妥善安排。有關“小學生幾點放學合適”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

低齡孩子“接送難”一直是困擾不少“雙職工”家長的難題。目前,許多地方小學的放學時間在三四點左右,而大多數家長的下班時間約為五六點,這就出現了照護時間上的“空檔”。特別是在不少大城市,如果沒有老人幫忙帶娃,疊加極端通勤、臨時加班等因素,“孩子放學后去哪兒”的問題愈發突出。前段時間,筆者就曾在社交平臺刷到家長尋求“接娃服務”的帖子,面對網友關于安全性的疑慮,這位家長也直言這是無奈之舉。

當然,家長有家長的無奈,學校也有學校的難處。對教師而言,辛苦工作一天后本就需要正常休息,如果延長放學時間,就意味著“超長待機”。因為家長下班較晚而持續占用教師個人時間,恐怕并不合理。此外,課后服務是否安排課程、如何教學、教什么、如何收費等問題,不同家長的需求也存在差異,較難統一。

對此,澎湃新聞在《“小學生該幾點放學”是個社會性難題》一文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小學生到底該幾點放學,是個社會性難題,單靠教育部門的努力是不夠的。近些年,全國多地積極應對“3點半難題”,比如北京推出中小學生課外活動計劃,上海公辦中小學實現課后服務全覆蓋,浙江杭州的課后服務被家長稱為“晚托班”。文章建議,也可以從單位、企業端發力,比如協調雙職工家庭的一方所在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允許其提早上下班。

小學生的課后照護壓力不應僅由學校或家長單方面承擔,而需多方協力應對,這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還要看到,為小學生提供托管和保障教師權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單選題”。

對此,新京報在《中小學課后服務托管,需避免應付了事》一文中提出兩點建議:其一,經費問題可通過科學測算,由財政保障高質量課后服務的覆蓋,或合理設定向家長收費的標準。經費投入的增加,不僅有助于保障教師參與課后服務的權益,確保補貼落實,也為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創造條件。

其二,師資問題也不必局限于在崗教師。文章指出:“由于課后服務在提供看護、作業輔導的基礎上,主要開展非學科興趣拓展活動,而學校教師多為學科教師。因此,有必要采取聘請退休教師、校外專業人士以及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讓課后服務的課程、活動更豐富、更有吸引力。”

此外,關于“小學生幾點放學”的問題,孩子本人的意見也不應被忽視。紅星新聞在《既要早點開門又要推遲放學,家校博弈問過孩子嗎》一文中強調,要尊重孩子的視角:“一句‘推遲放學’,增加的不只是教師的負擔,也令孩子在校時間延長;一句‘早點開門’,動的不只是學校的管理,還動了孩子休息權益上的‘奶酪’。”

文章指出,已有小學嘗試實行彈性上下學制度,將上下學的時間由固定時間點改為時間段,延遲放學的時段用于興趣課程或體育鍛煉。盡管這種方式未必十全十美,但它在尊重孩子權益和感受的前提下,結合家庭差異實施,給予了孩子選擇的空間。“成長中的孩子們,一樣有著自我的思考和好惡,既然各方都想為了孩子好,不如在關切他們自身的核心事項上,給予孩子更多表達想法的機會。”

責任編輯: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