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與中國殘聯舉行的工作會商會議,傳遞出“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強擔當推進特殊教育事業”的信號,并強調“在科學評估基礎上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入學”。這為更好地發展學前特殊教育事業提供了指引和動力。

特需兒童有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即將在今年6月1日施行的學前教育法提出: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并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

長期以來,由于部分家長觀念陳舊,存在認識偏差,加上學前特殊教育資源短缺,特需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例一直較低。一方面,有些家長發現孩子有發育障礙后,出于回避心理不讓孩子入園,認為學前教育可有可無;也有些家長把醫療、康復訓練作為首選,忽視融合教育的價值,最后耽誤了孩子入園。另一方面,有的幼兒園認為自身不具備提供特殊教育的條件,婉拒特需兒童入園。

現實中,很多幼兒園確實存在無法提供特殊教育的實際困難。筆者走訪中發現,一些特需兒童家長在給孩子入園報名時,因擔心幼兒園不收,不主動與幼兒園溝通孩子情況,也不出示醫學診斷證明。當教師發現孩子可能有發育障礙后,不僅要說通家長提早干預,也苦于當地沒有科學權威的評估機構,無法合理判斷應該給予孩子何種教育支持;而且,幼兒園大多沒有開展特殊教育的資源教室,特殊教育師資也很匱乏,學前教育專業出身的教師很多都沒學過特殊教育專業課程,這些都為幼兒園開展融合教育帶來了困難。

為學前特需兒童提供適合的教育,需要多方協力做好條件保障。其一,健全評估機制。特需兒童適合接受何種形式的教育,需要對其身體狀況、適應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這不是教育部門單方面能完成的,需要協同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協力解決。其二,優化資源配置。地方政府應在摸清本區域內殘疾兒童數量、分布情況和殘疾類別的基礎上,統籌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其三,配好特教師資。教育部門可通過擴大特殊教育師資培養規模、在師范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必修課、加強教師職后特殊教育相關培訓等方式,讓更多教師成為特殊教育的“行家里手”。

國內外科學研究和實踐經驗證實,特需兒童越早接受干預和康復訓練,越有利于其獲得更好的發展。融合教育對特需兒童與普通兒童的發展均有積極作用,對構建多元包容的社會文化也有促進作用。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每個兒童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當全社會都能為特需兒童接受適合的教育創造良好環境時,當特需兒童不再需要“特需”兩個字時,兒童將擁有更加美好的童年,駛向幸福的人生。

責任編輯: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