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楊凌示范區教育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各有關高校,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實施“師德為先、骨干引領、全員提升”強師計劃,建設我省基礎教育學科領軍人才和中堅力量,按照《關于加強新時代基礎教育教師隊伍骨干體系建設的意見》(陜教〔2021〕160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十批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省級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旨在培養造就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師德師風優良、教育理念先進、教學主張鮮明、教學能力過硬、科研水平較高,在本學科領域能夠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的高水平教師隊伍,促進我省基礎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      

二、培養對象

全省基礎教育學校和教科研機構具有一級教師職稱的市級學科帶頭人、省教學能手(獲批應不少于3年)或高級教師(不含學校和單位的正職領導);省教學能手在2024年度省級骨干教師周期考核(資格考核)中為不合格等次或未參加考核的,不得申報。      

三、培養內容與方式

省級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培養周期1年半,培養工作采取集中培訓與自主研修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踐探索相結合、網絡研修與線下研討相結合、團隊研修與示范帶動相結合、課題研究與日常反思相結合的方式,對培養對象個人素質修養、教育教學理論、教學科研能力、課程改革研究、學科前沿動態、教育教學實踐、教學主張形成等方面進行培養。      

四、推薦辦法

(一)基本條件。培養對象應符合《新時代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遴選、培養與管理辦法》(陜教〔2021〕160號附件2,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五、六條。其中: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齡10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從教),近5年具體為2019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嚴格程序。培養對象推薦程序包括個人申報、單位推薦、縣級審查、市級評審、省級資格審核、省級公示、確定培養對象等環節。各級單位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第八條執行,經各級審核、公示無異議后逐級上報。

(三)限額申報。各市、省直單位按照指標(附件1)提交省級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名單。具體把握以下原則:培養對象申報人數超過10人的,各學段應按照高中20%、初中30%、小學40%、幼兒園10%的比例推薦,鄉村一線教師占5%(省直單位除外)。

(四)破格申報。對經過1年培養、管理和使用,經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優秀教學能手工作站站長,并符合申報省級學科帶頭人基本條件的可不占本單位推薦名額破格申報(以市為單位統一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動員,嚴把資格條件,切實做好培養對象推薦工作;要給予政策支持,為培養對象開展在崗實踐和學科工作坊建設創造便利條件,提供必要經費及條件保障;要從“三級三類”骨干教師中遴選有專業發展潛力、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學段及學科相同相近的骨干教師作為學科工作坊成員;要支持并督促培養對象全面完成培養期內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公平公正。培養對象推薦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和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堅持公開推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要特別重視推薦人選的師德表現和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校本研修、發揮骨干引領作用方面取得的成果,確保推選出有培養潛力的優秀人才。

(三)統籌兼顧。要統籌考慮不同學段、不同層次的學校和學科分布,確保鄉村學校和薄弱學科教師在推薦人選中占一定比例。獲批市級教學名師,或特級教師稱號,或具備中小學正高級職稱的不列入該項目申報(此類人員可逐級申報參評省級教學名師)。對未經組織批準非正常流動的人員不得申報。      

六、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實行動態管理。

1.按照陜教〔2021〕16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從認定后每5年為一個使用考核周期,考核方式為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己私Y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己私Y果為合格以上者保留稱號,不合格的取消稱號。

2.省級學科帶頭人自認定之日起,應在本縣區服務至少3年。對3年服務期內,未經組織批準,私自流動(含辭職)或被縣域外學校聘用的,取消相關政府待遇,取消其參與各級組織的評審評優督導及教師資格考試考官資格,終止其骨干培養與晉級資格;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從邊遠地區、鄉村學校或縣中非正常手段引進人才的,將停止聘用學校推優資格,包括各級師德先進、優秀教師、特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評審(選)、骨干教師選拔與認定等資格。

(二)落實相關待遇。按照陜教〔2021〕160號文件有關規定落實相關待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相關待遇的落實。

(三)發揮引領作用。進入學科帶頭人培養序列的骨干教師,應在教師隊伍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對學科帶頭人的培養、考核、管理和使用,積極創設條件,為其發揮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工作安排

本次申報平臺為“陜西省教育廳省級骨干教師管理系統”(登錄地址:http://jspx.sneducloud.com/ggjs/)。各市級和省直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按以下要求完成申報工作:

(一)線上申報。各市、省直單位于2025年3月7日(星期五)前,通過申報平臺向本區域本單位培養對象(含破格申報)分配賬號;3月21日(星期五)前,推薦個人通過申報平臺,按照網頁提示完成信息填報和材料上傳工作(材料清單見附件3,推薦人選所有證明材料的截止日期均為2024年12月31日);個人確認提交后,在申報平臺導出《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報所在學校(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

(二)逐級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省直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后,將審核蓋章的《申報表》紙質版盡快返還推薦人,由推薦人再次登錄申報平臺上傳“審核蓋章頁”并提交;各市、省直單位于3月21日(星期五)前登錄平臺線上審核推薦人上傳材料的完整版并提交。系統技術支持聯系人及電話:黃老師,029-87669498

(三)材料報送。各市、各省直單位于3月21日(星期五)前,將正式推薦公文、《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2)、單位網站公示截圖(以上材料各一式1份,需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周淼 029-88668611 

沈丹丹 029-88668929

報送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陜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

郵政編碼:710061

陜西省教育廳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下載:第十批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名額分配表

附件下載:第十批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

附件下載:第十批陜西省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系統上報材料清單

責任編輯: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