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司法局聯合制定《西安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長聘任管理機制。

事實上,對于各種可能出現的校園暴力、學生故意欺凌事件以及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來說,預防和及時發現并加以制止很關鍵。但學校教師大多既沒有法律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沒有相關的實際經驗。在這種情況下,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學生保護、預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各類工作,補齊學校以法育人水平有限、相關師資力量不足的短板,可謂非常必要。

從實際情況看,西安碑林區委依法治區辦組織法治副校長(輔導員)走進轄區中小學校,通過舉辦學法用法主題班會、模擬法庭等活動,為青少年講授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問題;西安臨潼區檢察院“驪雨心荷”未檢工作室檢察官、秦陵初級中學法治副校長將2024年9月開學第一堂道德與法治課設在臨潼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開啟了法治教育互動新方法;北京首都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永定分校法治副校長多次協助學校處理校園欺凌事件,聯合未檢部門對涉事學生制發“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法治副校長作為青少年和法治最直接的“橋梁”,協助學校開展主題豐富、形式多樣的法律“進學校”活動,有利于增強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幫其“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避免誤入歧途,并非多此一舉,而應成為一種“標配”。

當然,法治副校長有“名”在位還遠遠不夠。《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了法治副校長應承擔的具體職責,提出了每年開展不少于4課時法治教育活動以及參與校園治理、家校聯系活動分別不少于1次的具體要求。為的就是幫助法治副校長更好發揮主觀能動性,切合學校實際情況實職化履職,讓普法效果更精準、更長久,“將校園事件解決在校園里”。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明確提出,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也期待,在相關政策和配套實施細則的規范之下,法治副校長能真正發揮實效,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為校園安全加“法”碼。 

責任編輯: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