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教育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以及為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減輕學校非教育教學任務,營造教書育人的良好環境,平利縣教體局歸類梳理第一批學校和教師“減負”清單。具體如下:

1.不得要求教師關注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微信公眾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投票、點贊、答題、測評、推廣宣傳、心得交流等活動。

2.一般性教學活動不編發新聞,對學校特色工作以圖片新聞、短消息為主,一般不安排一線教師撰寫新聞稿件。

3.開展活動不得專門制作標語橫幅。校內召開會議不擺放桌牌、不印制非必要的會議資料,嚴控會議時間。

4.不得使用專門印制的檔案盒,資料不得專門印制成書。

5.未經縣教體局批準同意,不得安排教師、學生參加各單位安排的非教育教學活動。

6.不得在節假日、休息時間組織師生開展非緊急非必要性活動。

7.各級到校督導檢查工作時,一般由熟悉相關工作的人員陪同即可。需要黨組織書記或校長參加的,不同時陪同,陪同人員不超過2人。

8.工作群發布的工作消息,除明確有“收到請回復”的要求外,其余均周知落實即可,無需回復“收到”。

責任編輯: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