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陜西省內有關高校(非國家公派項目直接受理單位,受理單位名單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5)在職、在籍師生。2.陜西省內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在職在編或與本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人員(勞動合同有效期須覆蓋完整申報及留學期)。

3.項目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要求執行。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項目選派辦法,請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出國留學欄目查詢(https://www.csc.edu.cn/chuguo)。各項目選派簡章正式發布后開始接受電話、郵件咨詢。

2.申請人按項目具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依據項目選派辦法中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網上報名地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

3.推選單位須嚴格審核申請材料,把好關口,申請人資格和申請材料不符合報名要求的,不得推薦。對于申請材料不合格率達到一定程度的單位,將暫停該單位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4.推選單位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個人申請、專家評審、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推薦,錄取后按要求簽約派出。申報及派出期間,推選單位對本單位選派人員承擔管理主體責任,請加強公派人員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和持續性,及時掌握本單位派出人員在外情況,做好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5.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申請人報名、錄取資格,停止推選單位推薦資格,并向有關部門予以通報。

6.推選單位須于各項目網報截止前統一提交本單位申請人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至省教育廳對外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

申報材料包括:單位推薦公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及申報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材料。

非教育系統人員須補充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及社保繳納憑證(時限以單位應繳納時間為準),以上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報送紙質材料后,請發送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單位推薦意見”內容(word版,內容不超過500字)至指定郵箱。特此公告。

聯系人:暢攀

電話:029-88668687

郵箱:sxgplx@163.com

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

陜西省教育廳對外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304辦公室

陜西省教育廳

2024年3月4日

責任編輯: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