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科學技術局、文化和旅游局、體育局,楊凌示范區教育局、科學技術局、文化和旅游局、體育局,韓城市教育局、科學技術局、文化和旅游局、體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科學技術局、文化和旅游局:

現將《陜西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科學技術廳

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陜西省體育局

2023年3月27日

陜西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管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有效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依據教育部辦公廳《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教監管廳〔2021〕6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校外培訓材料(以下簡稱培訓材料),是指經地方行政部門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提供的學習材料,包括用于線上、線下的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的培訓材料(以下簡稱學科類培訓材料)和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的培訓材料(以下簡稱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具體包括:

(一)選用正式出版的或自主編寫的教材、教輔資料(包括與教材配套的作業練習冊、測試卷和圖冊、活動手冊及音視頻資料等);

(二)自主編寫或引進的教學設計(教案)、講義等,以及成體系的教學視頻、課件等;

(三)其他相關培訓材料。

第三條 培訓材料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體現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全面提高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

堅持全程管理。加強培訓材料的選用、備案及編寫、審核等全流程管理,明確內容要求和標準,健全管理機制,細化違規處罰規定,強化日常監管,突出全流程把控、檢視。

強化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和監督舉報渠道,積極發揮行業組織、專業機構、媒體公眾等監督作用。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培訓材料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制度。省教育廳負責全省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非學科類中文化藝術類培訓材料的管理,省科技廳負責非學科類中科技類培訓材料的管理,省體育局負責非學科類中體育類培訓材料的管理。各省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市、縣(區)培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縣(區)各類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由其審批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的審核、監督以及對問題材料的處理處置等工作。

第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培訓材料選用、使用和編寫研發、審核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職責、標準、流程以及責任追究辦法,并向主管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編寫審核

第六條 培訓機構自主編寫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相關學科類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

(三)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準確理解和把握課程方案、學科課程標準,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有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

(四)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形象,無失德、失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第七條 培訓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傳播科學精神,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

(三)封面和插圖美觀向上,嚴肅規范,細致、準確,與立德樹人根本要求相一致;

(四)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于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

第八條 培訓材料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污蔑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人民軍隊歷史;

(二)污蔑攻擊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損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四)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有反華、辱華、丑華等內容;

(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犯民族風俗習慣;

(六)宣揚宗教教理、教義、教規以及邪教、封建迷信思想等;

(七)含有暴力、恐怖、賭博、毒品、性侵害、淫穢、教唆犯罪等內容;

(八)不符合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

(九)植入商業廣告或者變相的商業廣告;

(十)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包括存在超前學習、超出學生身心發展等內容);

(十一)含有誤導中小學生產生不良行為的內容;

(十二)義務教育階段培訓材料選用或部分選用境外教材,或變相改變為自編教材、資料;高中教育階段培訓材料選用未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境外教材;

(十三)含有地域、性別、職業、年齡等歧視內容;

(十四)封面和插圖不符合大眾審美習慣,缺乏健康向上的審美品質,容易引人誤解甚至存在錯誤,與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存在差距;

(十五)存在知識性、科學性錯誤或者嚴重編校質量問題;

(十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第九條 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必須執行凡編必審、凡用必審要求。審核人員除應符合編寫研發人員要求外,還應當具有5年以上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各級教育、科技、文旅和體育行政部門及培訓機構應當組建本級審核專家庫。

第十條 建立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內部審核和外部分級審核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負責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的內部全面審核,須按照審核人員資質要求遴選組建內部審核隊伍。

各市、縣(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審批的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的外部審核,并按照審核人員資質要求組建由相關學科專家、課程專家、教研專家、一線教師等組成的審核隊伍,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教材、教輔、講義、教案等)進行全面審核,對以資料庫(試題庫、課件等)、視頻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進行抽查性審核;重點對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內容和執行課程標準情況進行把關。

市、縣(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嚴謹的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外部審核流程,一般包括:

(一)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在使用自主編寫的培訓資料前90天,向主管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在申請材料中應明確培訓材料使用的時間期限等內容;

(二)行政部門受理后,組織審核專家進行審核;

(三)審核意見為:同意使用、修訂后使用、不同意使用,并于60天內向培訓機構反饋審核意見;

(四)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在使用過程中對內容進行較大修訂的(30%以上),應當向主管行政部門報備;主管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重新審核。

各省級主管行政部門分別負責對應類別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外部審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可探索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審核把關。

實行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遵循回避原則。

第十一條 各級主管行政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年檢時,應當將培訓材料的使用、管理、修訂、變更等作為必檢項目。

第十二條 對于已通過審核的、在本省范圍內多個地區使用的同一培訓材料,可由培訓機構提供已通過審核的證明,供其他地區審核時參考。

第四章 選用備案

第十三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規范培訓材料選用程序。選用的培訓材料應當為正式出版物或審核通過的自主編寫的培訓材料,且應當符合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選用境外教材,應參照《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校外培訓機構對所有培訓材料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應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后3年。培訓材料及編寫研發人員信息應當向主管行政部門備案;備案材料產生變更時,應及時提交變更申請和變更材料。

(一)線上培訓保管材料應包括線上學習資源、開發者信息、下載網站、資源主題、資源簡介、適用對象及圖文來源等;

(二)線下培訓保管材料應包括編寫者信息、材料簡介、材料內容及適用對象等。

第五章 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向社會、培訓對象公開做出書面承諾,所使用培訓材料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

第十六條 各級教育、科技、文旅和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公開監督方式,暢通舉報渠道,公布監管電話、郵箱等;通過年度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組織專業力量對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編審人員資質、內部審核、選用使用等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并作為校外培訓機構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據。市、縣(區)行政部門應明確自主編寫培訓材料編審人員參訓要求,制定并實施培訓計劃,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七條 行政管理部門檢查發現培訓材料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應督促相關校外培訓機構限期整改,并可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整改期間,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使用相關材料開展任何形式的授課活動。對情節嚴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校外培訓機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規依法予以處理,直至吊銷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

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送,并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科技廳、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陜西省體育局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胡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