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學旅行收費不可成為脫韁之馬
作者:郭琿峰
發布時間:2023-09-28 10:20:52 來源:陜西教育·綜合
日前,多地中小學校陸續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研學活動。學生通過研學開闊了眼界,增長了知識,增加了才干。但一些高價研學旅行也引來了家長的吐槽和反對。譬如,廣東某校組織學生前往香港開展為期5天的研學旅行,每生收費5980元。針對家長反映的高價研學現象,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研學活動都是由第三方研學組織機構收取的,或者學校僅僅是代收,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學校沒有強迫行為,但這并沒有削弱家長反對的聲音。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學校組織學生參加一些高價研學旅行本質上沒有錯,單從商業角度來看,只要第三方機構能夠提供與高價對等的高品質活動及服務,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我們要認識到,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活動對象是面向全體在校學生的。因此,我們應去考慮每一個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不能用高價把絕大部分孩子拒之于研學旅行的大門之外,研學旅行要更多地考慮到大多數普通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
如何讓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變成絕大部分家庭都能消費得起的活動,如何避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不成為部分第三方研學機構牟取暴利的工具?這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機構等從廣大家長的利益出發,切實擔負起相應的責任來。
教育行政部門作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推進者、組織者、監管者,要建立起相應的管理機構,落實相關人員職責,切實推動區域研學旅行的健康發展。針對研學經費問題,要多想辦法、多做工作。譬如,積極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鼓勵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主動與財政、發改等部門協商,制定發布區域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收費的上限標準,規范研學旅行的收費行為;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校本著公益性原則自行組織學生參加近距離的研學活動;做好旅行社、研學基地等第三方研學機構資質和運營情況的篩選工作,組織中小學校根據區情和研學目的需求統一與第三方研學組織機構進行協調,開展招投標,從而降低研學費用;加強對第三方組織機構的收費行為監管,嚴查學校或個人借機加價亂收費問題,鼓勵學生和家長對第三方研學組織機構和學校的亂收費現象進行舉報。
學校是開展研學旅行的主體,必須擔負起主要責任。學校首先在思想上要把組織好全體學生都能游得起的低價高品質研學放在重要位置,要充分認識到只有個別家庭能參與的高價小團體研學僅僅是研學旅行的“錦”上之“花”。為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學校要盡可能地親自組織研學活動,要邀請家委會按照公益原則共同核算出行成本,確定合理價格,在教育行政部門、物價部門備案后進行收費,相關費用做到專款專用,活動結束后有結余的,及時全額返還給交費學生。委托第三方研學機構組織的,學校一要嚴格考察第三方機構的資質和信譽,根據學生的需求和實際情況,與第三方約定合理價格和服務內容,金額過大的,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二要在行程確定后,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獲得同意后,主動通過家委會、致家長的一封信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公開研學旅行的時間安排、出行線路、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注意事項等信息,以便于學生和家長了解和監督。三要嚴格監管第三方研學組織機構,確保約定的服務內容保質保量提供,鼓勵學生和家長參與監管,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利益。四要積極做好貧困家庭學生費用減免等措施。
作為第三方研學組織機構也要認識到,單純地組織高價研學項目不是企業的長期生存之道,組織好參與人數多的低價高品質研學更有助于企業健康發展。在制定研學旅行收費標準時,要把符合絕大多數學生需求的低價高品質研學線路作為主營方向。在保證品質的同時,研學費用要盡可能地低于同類活動及市場行情,并主動到物價部門、教育部門進行備案。提供給學校的研學方案要對收費項目作出明細及解釋說明,對待學校和家長的咨詢、投訴要及時回應,確保為學生提供不低于約定標準的服務,主動減免家庭困難學生的費用。
作為家長,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更要高度重視。譬如,要主動詳細了解孩子研學活動的流程、行程和相關費用。對收費有疑問的,主動與學校相關負責人或者班主任進行溝通,一旦發現收費有不合理之處,或者孩子反映實際研學安排與約定行程不符等情況,要主動向學校反饋,提出看法和意見,溝通無果的,要據實向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表達訴求,維護權益。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一項有利于學生成長的好事,讓絕大多數家庭的孩子都能旅得起,讓旅不起的孩子能搭上免費“順風車”,才能真正促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市場的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陜西省楊陵區教育局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