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決定開展2023年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以下簡稱“教師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弘揚教育家精神,圍繞教育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領域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全省教師專業培養和持續發展提供服務,為制定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決策提供支持,為全省教育領域名師名家涌現提供支撐。

二、立項類別和范圍

(一)立項類別

1. 重點項目。立足前瞻性和先進性,著眼國家教師教育和教師專業發展全局,研究我省教師教育重大現實問題和理論前沿問題進行研究,研究成果對推進全省教師教育改革和教師職業發展有較強的理論指導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

2. 一般項目。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立足我省教師教育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可操作性。

3. 人才專項項目。面向入選教育部新時代“雙名計劃”培養對象、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和骨干校園長培養對象開展相關研究。

除以上項目外,省級“教師項目”增設教師發展研究計劃專項項目,委托陜西教師發展研究院組織相關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立項范圍

1. 重點/一般項目。面向全省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教研機構、教師進修學校等一線教師和教育管理者,由申報人或團隊根據發布的《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立項指南》(見附件1)自主申報。

2. 人才專項項目。面向指定對象,依據附件1中“人才專項項目”列出的研究方向,結合自身培養需求,確定項目研究內容。

三、申報數量

重點/一般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本科高校申報3項/校,高職院校2項/校;各設區市教育局(中小學及教科研機構)3項/市;廳屬有關單位1項/單位。

人才專項項目不占各申報單位指標,根據限定對象自主申報,原則上1項/人(本人如有在研的省級或國家級課題項目,可放棄申報)。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要求

1. 申報人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申請項目須符合有關保密規定和學術道德規范要求。

2. 主持人應承擔過校級及以上教科研項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鼓勵一線教師,尤其是中青年教師積極參與。

3. 申報人應熟悉所申報研究領域現狀,有相關研究成果或從事教師發展與教師教育相關工作。

4. 主持人限報1項,項目組成員參與項目數最多不超過2項。2022年“延期”“暫緩通過”項目主持人不得申請本年度教師項目。

5. 項目組成員原則上不超過5人(含主持人)。

(二)研究內容要求

項目選題要圍繞我省教師教育和教師發展亟待解決的重點、難點和熱點,或重大、迫切、實際問題,對我省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具有理論指導意義和應用推廣價值;項目前期論證充分、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方法科學、重點突出,研究計劃可行,且已具備按計劃開展研究的各項基本條件。

(三)申報單位要求

各申報單位應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做好本單位項目初審、查重和篩選工作;應為本單位教師順利開展研究提供支持,對項目研究成績突出的人員,應采取有效形式予以獎勵;同時加強對項目研究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方式

2023年教師項目實行在線申報。請在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間,個人登錄“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管理系統”(登錄網址:http://jsgz.sneducloud.com/sjsyx)提交材料;各申報單位在此期間及時登錄系統審核并提交。

(二)紙質材料

1. 學校(單位)申報公文,后附《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

2.《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立項申報書》(登錄系統填報后導出打印);

3. 主持人和團隊成員近三年內在教師教育和教師發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錄),含獲獎證書、論文、著作等,復印件即可。

以上材料各一式1份,經申報單位審核后,A4紙打印,分別裝訂成冊,加蓋公章。每個項目資料用牛皮紙袋裝好,貼申報書封面復印件。不受理個人申報的項目。所有申報材料不再退還,請自行留底。

(三)申報時間和地點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將報(寄)送至陜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聯系人:周淼   

電話:029—88668611

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陜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郵編:710061

附件:

1.  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立項指南

2.  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

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9月22日

附件下載: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立項指南

附件下載:陜西省教師教育改革與教師發展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

責任編輯:胡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