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陜西省第五批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遴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8-29 11:00:00 來源:陜西省教育廳網站
各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高等學校,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陜發〔2019〕5號)《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新時代基礎教育教師隊伍骨干體系建設的意見》(陜教〔2021〕160號)精神,深入實施“師德為先、骨干帶動、全員提升”強師計劃,持續做好全省基礎教育“三級三類”骨干教師遴選與培養,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五批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遴選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培養一批省級中小學學科領軍人才為目標,通過遴選與培養,為我省基礎教育打造一支政治過硬、品德高尚、業務精湛、育人高超,在陜西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名師隊伍,促進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帶動我省基礎教育質量全面提升。
二、范圍和名額
1. 申報范圍。全省中小學、教科研機構專門從事教育教學或教研工作的一線教師和教科研人員。具體為:市級教學名師(獲得稱號應滿3年)、省學科帶頭人(獲得稱號應滿3年)、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不含學校或單位正職領導。
2. 申報限額。計劃遴選教學名師培養對象100名,按130%下達申報指標(見附件1)。
三、條件和程序
1. 統一條件。推薦人選應符合《新時代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遴選、培養與管理辦法》(陜教〔2021〕160號附件1,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5條。其中: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齡滿15年(2008年前從教),對特別優秀的各市可適度放寬條件要求。近5年具體為2018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 嚴格程序。培養對象推薦程序包括個人申請、學校(單位)推選、縣級推薦、市級審核、省級評審等5個環節。各級單位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第7條執行,經各級審核、公示無異議后逐級上報。
3. 組織保障。推薦遴選工作由省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統一規劃、協調和指導,培養培訓工作由省項目辦負責組織實施。遴選出的教學名師培養對象均須經兩年培養和使用,各地要成立相應領導和辦事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四、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實行動態管理。
1. 按照陜教〔2021〕16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從認定后每5年為一個使用考核周期,考核方式為年度考核與周期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者連任。
2. 省級教學名師在任期內,原則上應在本縣區服務至少3年方可流動。對3年服務期內,未經組織批準,私自流動(含辭職)或被縣域外學校聘用的,取消相關待遇,取消其參與各級組織的評審評優督導及教師資格考試考官資格,終止其骨干培養與晉級資格;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從邊遠地區、鄉村學校或縣中非正常手段引進人才的,將停止聘用學校評優資格,包括各級師德先進、優秀教師、特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評審(選)、骨干教師選拔與認定等資格。
(二)落實相關待遇。按照陜教〔2021〕160號文件有關規定落實相關待遇。各級教育、人社部門負責督促津貼和待遇的落實。
(三)發揮引領作用。省級教學名師應在教師隊伍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對省級教學名師的培養、考核、管理和使用,積極創設條件,為其發揮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級教育、人社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早布置、早落實,并將本市和所轄縣區布置評選工作的文件及相關制度及時報省骨干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備案。
(二)嚴肅公正。務必嚴把條件和標準,嚴格審查資格,堅持公開推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要著重考核推薦人選的師德表現和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校本研修、發揮骨干引領作用方面取得的成果,確保遴選出有質量高水平的拔尖人才。
(三)統籌兼顧。要統籌考慮不同學段、不同層次的學校和學科分布,確保鄉村學校和薄弱學科教師在推薦人選中占一定比例。對未經組織批準的非正常流動人員不得申報。
六、材料要求
本次申報平臺為“陜西省教育廳省級骨干教師管理系統”(登錄地址:http://jspx.sneducloud.com/ggjs/)。各市級和各省直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按以下要求完成申報工作:
(一)線上申報(9月22日前)。各市級和各省直單位于9月18日(星期一)前通過申報平臺向推薦人分配賬號;9月18日—22日期間,推薦個人通過申報平臺完成信息填報、證明材料上傳(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及《個人承諾書》上傳(見附件2);個人確認提交后導出《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申報書(第五批)》(以下簡稱“申報書”,格式見附件3)報所在學校(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
(二)逐級審核(9月28日前)。縣、市級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門和各省直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盡快將審核蓋章的《申報書》紙質版返還推薦人,由推薦人再次登陸申報平臺上傳“審核蓋章頁”并提交;各市、省直單位管理員登陸平臺審核材料并完成推薦上報。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9-87669498
(三)公文報送(9月28日前)。各市、各省直單位將推薦公文、《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第五批)》(附件4)、網站公示截圖等材料(各一式1份)報寄送至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聯系人:周 淼(省教育廳教師處) 029-88668611
黨江平(省人社廳專技處) 029-63915099
報送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陜西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郵政編碼:710061
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下載: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名額分配表(第五批)
附件下載:個人承諾書
附件下載: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申報書
附件下載:陜西省基礎教育教學名師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第五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