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協同育人”機制 全面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
作者:杜三文
發布時間:2023-07-18 10:55:30 來源:陜西教育·綜合
2021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的概念應運而生。
家長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父母承擔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家長要通過積極參加學校、社區、政府職能部門等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及互動活動,自主學習,提高自身育人水平。
(一)全面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人文素養
以孩子為主體,家長為主導,充分營造民主、溫馨的家庭氛圍;學會傾聽,走進孩子的心靈;尊重孩子,平等對話;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與他們共同成長。家長是孩子最好的老師,而言傳身教,永遠是最好的教育。
好的家庭教育,其實就是父母做好“陪伴”這件事。陪伴有利于父母充分了解孩子的優缺點,有意識地引導孩子健康地成長;陪伴有助于父母改正自己的缺點,彌補自身的不足,與孩子一起成長;陪伴有利于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有機銜接,為孩子創造優質的成長環境。
親子共讀是建設書香家庭最有效的途徑,有一種驕傲叫“我有愛讀書的爸爸媽媽”。在共讀共寫共同生活中,父母能有效幫助孩子樹立遠大理想,培養其一生受用的習慣。
(二)主動協同學校教育
“雙減”讓教育回歸本質,為學生提供了廣闊的自主發展空間,同時對家庭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家長要利用居家時、休息日、節假日等親子相處時間帶領、支持子女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文藝、科普、體育鍛煉、技能展示、農業生產、社區勞動、志愿服務等實踐活動,引導子女力所能及地體驗社會。
學校充分發揮協同育人主導作用
學校和教師既是學校教育的主角,又是“家校共育”的策劃者和組織者。
(一)及時共享學生情況
教師可以充分通過電話、微信群、QQ群等現代化信息平臺及時、便捷、有效地將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改革動向、學校規章制度、班級動態等告知家長,讓家長掌握相關信息;另一方面,教師也可以利用上述方式從家長那里了解孩子的有關情況,便于雙方及時調整教育策略,實現家校共育效益最大化。
(二)加強家庭教育指導
學校要充分挖掘家長的潛力為教育教學服務,落實家長會、學校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為家長提供基礎性和個性化服務。教師要廣泛開展“進、知、解”活動,全面排查并化解群眾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為學生和家長解決好操心事、煩心事,最大程度地得到他們的支持。
(三)用好社會育人資源
學校可以聯絡居民區(街、村)委會、法院、檢察院、司法等部門,因地制宜建立社會實踐教育基地,有針對性地常態化開展團隊活動以及勞動教育、公益服務、健康安全教育、研學實踐等活動。學校也可以通過講座等方式向家長、學生做法制、健康等教育宣傳,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社會為全面育人提供有效支持
社會要承擔起公民繼續教育、終身教育的重任。將家庭教育指導作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積極構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體系,著力建設覆蓋城鄉社區的家長學校、農村書屋、留守兒童驛站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教育從來都不是一件孤軍奮戰的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征程上,“協同育人”的理念必將深入人心,助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作者單位: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西城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