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鄭振鐸作品《貓》的多維思考
作者:■文/魏兆芳
發布時間:2023-06-08 15:39:52 來源:陜西教育·教學
本文系陜西省“十四五”教育科學規劃2022年度課題《初中語文跨學科學習的實踐與研究》階段成果,課題編號:SGH22Y0972。
《貓》是鄭振鐸小說集《家庭的故事》首篇,文章共寫了四只貓,新生活潑的花白貓,活潑好玩的黃色小貓,憂郁可憐的流浪貓,兇惡的黑貓,只只傳神,只只誅心。“我”家養過前三只,結局都是不同原因的亡失,第四只則是別人家的貓,制造冤案的黑手。總之,作者嫻熟地使用了白描手法,借貓的故事刻畫了人的思想感情。
第一只貓:隱的惡,偽的善
這是一只新生的貓,從隔壁要來的,因為“三妹是最喜歡貓的”。的確,“花白的毛,很活潑,如帶著泥土的白雪球似的”,三妹怎么會不喜歡呢?“三妹常常取了一條紅帶,或一根繩子,在它面前來回地拖搖著,它便撲過來搶,又撲過去搶。”花白貓給三妹帶來了無窮的快樂,“我”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坐在藤椅上看著他們,可以微笑著消耗過一二小時的光陰,那時太陽光暖暖地照著,心上感著生命的新鮮與快樂。”可是,快樂的時光是如此短暫,因為這只貓“不知怎地忽然消瘦了,也不肯吃東西,光澤的毛也污澀了,終日躺在廳上的椅下,不肯出來。”這時,“最愛貓”的三妹會做什么呢?請醫生?送醫救治或祈禱?沒有,三妹是“想著種種方法去逗它”,我們都很“替它憂郁”,三妹“特地買了一個很小很小的銅鈴,用紅綾帶穿了,掛在它頸下”。有一天中午,我從編譯所回來,三妹“很難過地”告訴我:“哥哥,小貓死了!”
現在想想,如果真愛,那么“忽然消瘦”“不肯吃東西”“不肯出來”“毛也污澀了”,種種特征表明不是病了會是什么呢?畢竟它原本那么“活潑”,更何況它是一只“新生的小貓”,除了本能它又會有多少心事呢?它的命運走向取決于愛貓人愛得深淺與真假罷了。如果真愛就會心急如焚,就會送醫就診,畢竟“替它猶豫”,乃至頸下掛個“小銅鈴”都不能解決病理的根本。或許,在高高在上的“人”面前,它僅僅是一只“貓”,是供人逗樂的玩具罷了,所謂的“小侶”,以及對“貓”的“最愛”最終是一場打著幌子的獲取,而非主動地給予了。畢竟“我”和“三妹”對花白貓的這場深“愛”最終落定的只是“新鮮與快樂”,對于花白貓的亡失,也會很快以“再向別處要一只來”安慰。
細細讀來,人的惡與偽善在此是多么的隱秘,讀者也總是一次又一次為“小貓”帶來的快樂而快樂,為隱秘的惡與偽善而感動,失去了基本的批判與反省。
第二只貓:以愛的名義
這是一只“渾身黃色的小貓”,是母親從舅舅家抱回來的,較第一只更有趣、更活潑。沾親帶故,外形漂亮,性格好也就罷了,關鍵是它還有才藝!“會爬樹,有時蝴蝶安詳地飛過時,它也會撲過去捉。”“它似乎太活潑了,一點兒也不怕生人,有時由樹上躍到墻上,又跑到街上。”特長本領也非等閑,“有一次,居然捉到一只很肥大的鼠,自此,夜間便不再聽見討厭的吱吱聲了。”這只貓在“我們”家不得不招人愛了,“最愛貓的三妹”對第一只貓亡失的煩擾早煙消云散了,又被這只黃色小貓吸引去了,這也是理所當然了,有這樣非凡才藝的貓誰又不愛呢?“它似乎太活潑了,一點也不怕生人”,第二只貓的命運已有一種潛在的暗示了,難怪“我們都很為它提心吊膽”!
讀到此處,這只貓“失蹤”的結局也就不足為怪了。這樣的貓兒,它們有很喜人的外形條件,也很有本領,可它們畢竟是貓,或不知道珍惜,消耗了自己的優勢;或把握不好分寸,過于張揚,總讓自己處于一種尷尬的境遇;或者招搖過市,把自己置于危險之中,白白失去生命,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這里有貓的美,卻多了人的悲。亦如“周家的丫頭”事不關己不聞不問,明明“看見我家的小貓在門外,被一個過路的人捉去了”卻不制止,任由悲劇發生,極度冷漠無情。還有那抱走黃色小貓的路人,凡是美的、好的,都想據為己有,甚至光天化日之下肆意妄為,做出損人利己的勾當,這是丑,更是惡!第二只貓更多的悲劇難道不是“周家丫頭”和“陌生路人”的杰作嗎?“我”的“悵然與憤恨”的源頭制造者,“咒罵”貌似理所當然。但是,“我”和“三妹”就沒有一點責任嗎?如果真愛,那就多留心一些吧!親力親為辦不到,不是還有“李嫂”“張嫂”嗎?或者給這只“最愛”的黃色小貓教點做貓的規矩也總是可以的吧,省得整日提心吊膽。但“我們”都是高高在上的人,我們的“咒罵”只因隸屬于“我們”的小貓被他人占有,而非小貓自身命運的難測,這樣的愛和冷漠自私又有什么兩樣呢?恐怕也是一種以“愛”的名義占有罷了!
第三只貓:誰是悲劇的始作俑者
它,毛色花白,并不好看,又很瘦,是一只被拋棄的可憐小貓。“我們如不取來留養,至少也要為冬寒與饑餓所殺”,“但大家都不大喜歡它”,畢竟“它不活潑,也不像別的小貓喜歡玩游”,還有些“憂郁”,連最愛貓的三妹“對于它,也不加注意”,“三妹有時也逗著它玩,但沒有像對前幾只小貓那樣感興趣。”讀到此處,讀者似乎明白“最愛”的本質并非“貓”了,畢竟人最愛的還是貓帶來的快樂。
出身低微,外形普通,悲劇的命運已經暗流涌動了,貓自己怎么能決定這一點呢?人有時也是如此,很多時候沒有選擇的余地,只能默默承受命運的給予了,任憑風雨肆虐,在夾縫中求得一絲茍且。但是,第三只貓也并非沒有轉機,它是可以在時光的流淌中奮發改變的,勤奮練習捉老鼠也不是不可,畢竟勤能補拙,何況貓抓老鼠是本分,勤奮練習,說不定就會一鳴驚人呢。但這只貓不改它的憂郁性倒也罷了,反正“若有若無”,作為“壯貓”卻偏偏“不去捉鼠”,還“終日懶惰地伏著。”時日長了肯定會遭人厭棄的,何況它還“吃得胖胖的”,本來就不討喜,又無本領,不苦練做貓的基本功,被冤枉就難免了,還做出反常舉動“常常跳在桌上”,對妻買來的芙蓉鳥凝望著。如此,喪命的悲慘結局也在意料之中了!扼腕嘆息之際,不得不思考:不幸者往往更容易受到冤枉。
至于這里的人物群像也頗值得反思,“最愛貓”的三妹對第三只貓“不感興趣”,無形中預言了這只貓的悲慘命運;沉默的張媽是拾貓人,給了第三只貓重生的機會,是“芙蓉鳥被吃案”的“報案人”,更是“犯罪現場”的第一目擊證人;李嫂則成為了貓悲劇命運淡漠的旁觀者,“貓,貓!又來吃鳥了!”如果不曾親眼看見那只黑貓來吃第一只鳥的事實,何以言“又”呢,可當“我”責打貓時,李媽卻沒有說出貓不是“兇手”的實情。明知真相卻不做聲,導致貓的冤死,李嫂可能也沒有想到她會成為奪取第三只貓性命的幫兇吧。
“我”和妻是悲劇的主要制造者,我們肯定無法原諒自己,她們也不應置身事外任由第三只貓的悲劇發生。誰是悲劇的始作俑者,誰成了棒殺第三只貓的元兇,一切已不是那么重要了。懺悔,內疚,還有自省,這也許是作者著墨最多的根源吧!
第四只貓:眼睛看到的不全是真相
“我看見一只黑貓飛快地逃過露臺,嘴里銜著一只黃鳥。”這是別人家的貓,也是盜吃芙蓉鳥的真兇。“黑”本身就讓人恐懼,“飛快”足見其陰險,“逃”足見其狡詐。身手矯捷,動作熟練,輕車熟路。無論手法還是行蹤都透露出黑貓不是“初犯”,它竟然在人的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將自己的罪行間接地嫁禍給了第三只貓,真是印證了“眼睛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相啊”,原來貓的世界也不是那么單純。
小說《貓》是一個悲劇的故事,有貓的悲劇,也有人的悲劇。作者在《自序》里曾經寫道:“我對于舊家庭,舊人物,似乎沒有明顯的譴責,也許反有些眷戀。這一點,看書的人當然是明白的,許許多多的悲劇,還不都是那些舊家庭醞釀出來的嗎?不過假定他們是‘壞的’或‘不對的’,那是他們本身的罪惡嗎?”。
《貓》的思想內涵是深刻的,在充斥著“惡”的舊時代,弱小者總是會有意無意地成為比其權勢更大、地位更高者的犧牲品,成為被侮辱、被踐踏的對象。“自此,我家永不養貓。”是結尾,是憤怒,是自省,是希望。
作者單位 陜西省鎮巴縣涇洋初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