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3-05-08 16:00:00 來源:陜西省教育廳網(wǎng)站
各有關普通本科高校:
近日,教育部高教司下發(fā)《關于開展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號),委托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屬地高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開展階段性總結工作,現(xiàn)就做好我省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與范圍
本次總結工作面向全省高等學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各校可登錄高校教學實驗室年度報告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222.27.186.55)查看具體名單。
二、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階段
各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所在高校應于2023年5月15日前登錄管理系統(tǒng)報送階段性總結工作聯(lián)系人信息。有關高校應組織本校示范中心于6月20日前登錄管理系統(tǒng),在提交完成2018、2019、2020、2021(本次新增)、2022(本次新增)年度報告的基礎上,全面梳理總結2018年以來的建設成果,填寫提交《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報告(2018—2022年)》(部分數(shù)據(jù)根據(jù)歷年年度報告內容自動生成)。
(二)考察審核階段
本次總結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省教育廳結合實際情況,遴選相關領域專家組建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組(來自外省市單位的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參考《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項目觀測表》(見附件),采取資料查閱、實地調研等方式對屬地內高校(含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地方高校)示范中心建設與運行情況進行考察。省教育廳將于2023年7月 31日前登錄管理系統(tǒng),完成屬地內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報告審核工作,并結合考察情況填寫具體評價意見。
(三)整改反饋階段
有關高校應及時登錄管理系統(tǒng)查看評價意見并組織本校示范中心進行整改,于2023年9月1日前在管理系統(tǒng)填寫提交整改工作報告。省教育廳將于2023年9月30日前在管理系統(tǒng)填寫提交本部門開展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報告,并擇優(yōu)推薦典型案例。
三、其他事項
(一)有關高校可在管理系統(tǒng)首頁查看階段性總結工作流程圖及工作說明,按照要求及時完成各階段總結工作。
(二)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組 織本校示范中心全面、深入做好本次階段性總結工作,對各示范中心提交材料和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進行嚴格把關 。
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聯(lián)系人 :
陜西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馬飛躍,電話:029-8866891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課程教材與實驗室處王繁,電話:010-66096987 。
管理系統(tǒng)技術支持聯(lián)系人:尤婷婷、章劉成,電話:15045096087、18686739927。
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下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項目觀測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