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縣出臺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職級制改革實施辦法
作者:林愛銘
發布時間:2023-04-12 16:20:00 來源:漢陰縣教育體育和科技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校(園)長管理,拓寬校(園)長職業發展空間,近日,漢陰縣教育體育和科技局出臺《漢陰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職級制改革實施辦法》,激勵校長干事創業、創先爭優,建設一支適合新形勢學校管理的高素質校長隊伍。
該辦法明確了實施范圍和對象為全縣公辦學校現任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職級設置由高到低依次為 1 級到5 級,每級各設一檔、二檔、三檔三個檔次,共 5 級 15 檔。校長職級實施動態管理,實行定期晉升、破格晉升和降職免職制度。晉級、晉檔由縣教體科技局組織認定,校長職級每 3 年評審認定一次,晉檔每年認定一次。
該辦法確定了校長職級待遇標準。對列入校長職級制度管理的校長,實施校長職級津貼待遇。校長職級津貼標準依次為5 級三檔 700 元 /月到1 級一檔 1800 元/月。5 至 2 級職級內每晉升一檔提高50 元/月,1 級職級內每晉升一檔提高 100 元/月。該辦法對校長定期晉升、破格晉升、降職免職制定了明確的評審認定標準。
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學校辦學規模、辦學類型和不同學段等具體情況確定相應的職級等級。首次任用校長處于試用期的,不評定校長職級(試用期間按照同級同類學校副校長職級津貼發放),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從對應學校校長職級第三檔開始認定,并享受其相應職級檔次的職級津貼。校長交流任職的可聘用到現已認定的職級檔次或者晉升到相應學校校長職級的最低等次。2023 年首次組織中小學校長職級認定工作,校長職級按照現任職學校對應的校長職級自動套改認定,同時聘用到該職級最低檔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