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 教育部印發《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
作者:郭妍
發布時間:2023-02-21 09:40:01
為了進一步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園安全、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教育部于近日印發了《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規范》指出: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現規范化、常態化管理體制,重點落實安全責任體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準入、條件保障,以及危險化學品等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內容。
進入實驗室學習或工作的所有人員應先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培訓,掌握設備設施、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
凡涉及重要危險源,即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氣體、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教學、科研項目,應經過風險評估后方可開展實驗活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
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操作失誤、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等造成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的,將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具體參照高校實驗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責問責相關辦法。
來源:群眾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