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給全國涉農高校書記校長和專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強農興農為己任,充分發揮學校科技和人才優勢,著力強基礎、育人才、謀良策、創模式、樹標桿,為助力“三農”事業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西農智慧”、貢獻“西農力量”。

完善體制機制,為服務鄉村振興強基礎。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相關單位資源和職能,加強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成立鄉村振興工作辦公室,打造統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綜合平臺。發揮高校作為基礎研究主力軍和技術創新策源地的重要作用,聚焦糧食安全、種業振興、區域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等領域,開展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集成研究,提升科研服務鄉村振興能力。聯合西安、寶雞、咸陽等10個地市農科院所成立陜西省農業協同創新與推廣聯盟,以項目為紐帶,開展科技協同創新與示范推廣,積極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地方相關產業發展。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存量專利篩選并進行分類評價,形成106項重點推介轉化成果,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聯合地方政府、企業合作研發成果轉化平臺,構建多元協同、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市場化科技推廣機制。培育的“西農”系列65個小麥新優品種,累計推廣面積超2億畝,糧食增產超15億公斤,有效提高科技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

創新培養模式,為服務鄉村振興育人才。成立鄉村振興學院,調整優化學科專業布局,探索建設“鄉村學”交叉學科,構建體現新農科內涵的課程體系和實踐教學體系,推進學科發展與鄉村振興協同互動。圍繞鄉村振興人才需求,深化“項目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設立“鄉村振興”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專項,依托“現代農業全產業鏈”“鄉村發展與治理”“旱地綠色農業發展”“絲綢之路農業國際合作”等項目,與延安、韓城等地深化駐站學習實踐,推進多層次、立體化人才培養。利用全國農業農村干部教育培訓基地和農民發展學院等平臺,廣泛開展鄉村振興基層人才培訓。先后組織糧、果、畜、菜等產業發展以及縣域現代農業、鄉村振興等專題培訓班300余期,系統培訓基層干部2000余人次、技術人員30000余人次,通過網絡平臺點對點遠程指導3000余人次,努力培養一批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高素質鄉村振興人才隊伍。

發揮智庫作用,為服務鄉村振興謀良策。整合優勢學科力量,組建鄉村振興戰略研究院,圍繞鄉村發展戰略性、前瞻性問題開展研究,組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專項調查”“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之鄉村振興百縣萬戶大型調查”等系列調研,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理論支持與決策咨詢。組織開展“西北鄉村調查”,完成西北地區鄉村類型劃分,探索構建西北鄉村類型與特征分類指標體系,為國家及區域鄉村振興規劃設計提供基礎數據。牽頭組建陜西省鄉村振興技術標準化委員會,發布《陜西省鄉村振興技術標準化體系規劃(2021—2025)》,為陜西省鄉村振興標準化建設提供科學方案。編制出版《縣域鄉村振興規劃編制內容與規范》《縣域鄉村振興監測與評估方案》等,支持合陽、韓城、楊凌等地編制鄉村振興規劃,有效發揮服務鄉村振興“信息庫”和“人才庫”作用。

深化教育幫扶,為服務鄉村振興創模式。探索實施“三團一隊”幫扶模式,不斷提升服務鄉村振興效能。組織院級黨委書記組成“書記幫鎮助力團”并對接鄉鎮,構建學校黨委包縣抓總、院級黨組織包鎮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依托產業試驗示范站、產學研一體化示范基地、專家工作站,組建“專家教授助力團”,深入開展整縣域、全鏈條產業幫扶。遴選優秀博碩士研究生,組成“研究生助力團”,到地方相關崗位開展頂崗實踐鍛煉,協助落實專家技術路線。配合地方有關部門遴選一批行業骨干,組建“優秀人才先鋒服務隊”,協同“三團”開展技術服務和政策咨詢。“三團一隊”組建以來,全校20個院級黨組織、168名專家教授、345名研究生深入鄉村一線、田間地頭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研發引進和集成推廣,打通科技惠農“最后一公里”。學校幫助培育的方寨9000畝櫻桃產業園區實現單項產值過億元,共建的南溝葡萄產業園區實現重點培育示范戶一畝八分地收入13.5萬元,支持的洽川葫蘆工藝加工廠吸納50名殘疾人就業,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打造示范樣板,為服務鄉村振興樹標桿。對標國家及省市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要求,啟動實施“鄉村振興211”標桿創建工作。從學校對口支持的全國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包聯幫扶縣和若干在陜試驗示范站(基地)所在縣區中,確定2個縣、10個鎮、117個村為學校鄉村振興標桿縣、標桿鎮(鄉)、標桿村創建對象。面向不同類型創建對象,逐一落實技術依托單位和協調部門,分別由學校新農村研究院、試驗示范站、產學研一體化示范基地等,與地方政府協同創建。以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目標,以產業振興、人才振興、組織振興為突破口,瞄準地方主導特色產業需求,精準開展科技研發、推廣示范和培訓服務,著力打造一批鄉村振興示范樣板。2022年10月,學校對口支持的合陽、洛川兩個縣入選2022年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創建名單。

來源: 教育部網站

責任編輯: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