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2022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明確提出要發揮黨組織在各中小學校的領導作用,支持和保證校長行使職權,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完善協調運行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等要求,該文件的出臺標志著黨和國家越來越重視基礎教育工作,標志著我國對中小學校的管理已經進入新模式。此項改革確保了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了各中小學的黨建工作力量,使得黨建工作與教育教學、德育工作等進一步深度融合,更好地發揮基礎教育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作用。

一、正確認識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得到全面加強,各項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各級黨組織的政治功能與組織能力持續強化,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學校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符合新時代發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的必然要求。我們辦的是社會主義教育,要圍繞“為誰培養人、培養什么樣的人”這一根本問題辦學。因此,只有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才能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確保中小學校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定地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道路。其次,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根本保障。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黨的領導下,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始終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就是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中小學教育的“生命線”。鑒于當前我國中小學教育發展得不充分、不平衡的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該意見十分明確地規定了黨組織要發揮其領導作用,旨在糾正學校在發展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最終實現中小學教育的高質量發展。

二、精準了解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落地的關鍵困境

作為一種全新的治理模式,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面臨著治理結構等方面的調整,這也帶來了實踐中的制度與關系等方面的困境。首先是如何把握并處理好中小學校黨組織與校長的權責關系的困境,能否正確處理好兩者的關系會從根本上影響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在中小學的推進和建設。其次,從“三駕馬車”如何快速轉換到“四位一體”的困境。目前,在中小學中運行的是“校長負責制、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代會民主管理”的“三駕馬車”的治理格局,但在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中,黨組織要發揮全面領導的作用,建立“黨組織領導、校長負責、教師育人、民主管理”的“四位一體”治理格局,如何重新定位各自的職能和快速轉換各自的關系,是當前亟須解決的問題。

三、著力開辟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路徑

任何一項改革在推進過程中都必然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阻力與困難。在實施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挑戰,例如部分人員對政策理解不深入,受制于長期養成的管理制度、理念和行為,導致存在改革決心不堅定、實施方案不科學、監督考核不嚴格和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一)精準把握政策內涵,加大政策解讀和思想宣傳工作力度

一項改革所面臨的最大阻力往往來自執行者在理解和認識上的差異。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深刻領會改革的必要性,全面精準理解和把握政策制定的初衷,是改革成功的首要條件。這就要求我們在貫徹落實的過程中,對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和廣大教職員工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教育工作。

首先,要注重在政策解讀上下功夫。要通過政策解讀,使其充分認識到,實施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加強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必然要求,是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新時代接班人的現實需要,也是進一步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實踐需求。其次,要注重在思想引導上下功夫。部分干部對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改革有抵觸情緒,其根本還是在思想層面有顧慮,認為增加管理層級會影響辦學成效。要側重加強對這部分干部的思想教育,讓其對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校長職權、議事決策制度、運行機制、重要意義等相關內容在認識的基礎上,進一步了解其他學校的實施現狀和經驗,共同探索適合本校的實施方式,從而真正重視此項改革,協同推進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在本校的實施。

(二)因校施策,加強政策的針對性

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校因為歷史、地域、習俗等因素的差異,辦學情況不盡相同。從性質劃分,中小學也分為公立和私立兩大類。這兩種不同性質的中小學,其內部組織體系、管理機制等存在很大差異。各級地方教育部門必須遵循“一校一策”的原則,結合各中小學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具有針對性的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方案,確保改革能夠順利推進,堅決避免“一刀切”“粗暴式”所帶來的形式化問題。各級地方教育部門需要結合各中小學校實際情況,逐一設計實施方案,從而扎實推進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改革。

(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配齊配強黨建工作力量

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求各中小學校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突出黨建引領作用,確保基礎教育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在具體落實中,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加強學校的內部機構設置,充實黨建工作力量,完善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建立并規范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等各級黨組織內部人員的工作職責、任務、考核、管理等。各中小學校的黨組織作為黨建工作領導主體,需要選拔黨性強、了解基礎教育、有威信、會管理、善于進行思想工作的優秀黨員來配強黨務工作力量,根據其在黨內職務與個人能力來安排具體的工作職責。

(四)完善制度體系,保障黨政主體履職

各中小學校需要圍繞落實問題,進一步建立完整的制度體系,包括健全完善黨組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協調運行機制、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等。第一,要修訂完善學校章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從嚴管黨治黨有關內容寫入學校章程,同時明確黨組織設置形式、地位作用、職責權限和黨務工作機構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內容。第二,要完善內部重要制度,主要涉及黨組織在學校工作中的領導職責、書記與校長的工作職責,黨組織在意識形態建設、思想道德教育、政治工作管理中的職責,以及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的議事規則等。第三,還要完善相關的監督與考核制度。嚴格的監督評估工作是扎實推進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實施的重要保障。把推進改革工作納入到對各級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的年度考核之中以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綜合考核評價中。

(五)加強方式方法的創新,及時調整工作方式

中小學校開展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改革,還需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形成黨組織履行領導職責的具體機制,促使組織建設、制度執行、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各級地方教育部門要指導各中小學在政策范圍內,注重加強方式方法的創新實踐,從而保障改革的順利實施。各中小學校需要建立議事決策工作機制,打造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監督評估工作機制,保證黨組織能夠有效參與學校重大決策,可以“做決策、保落實”。要完善黨的建設工作機制,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提高黨組織的先進性,增強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其在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過程中的領導職責。學校要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機制,重點包括黨組織領導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領導的德育工作機制、領導的思政工作機制、領導的群團社團工作機制、領導的家校社協同育人工作機制等,充分凸顯黨組織的作用。

作者單位:陜西教育報刊社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編輯:張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