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買平板電腦就進不了‘智慧班’”事件,有了新進展。據教育部官方網站消息,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決定對山西、內蒙古、浙江、河南、廣東、云南等地以教育信息化為名亂收費事項實行專項督辦,要求有關省份逐一核查亂收費事項,逐項整改到位。

回顧事件前情,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發現,上述省份的一些學校,打著“自愿”的幌子,通過設立“智慧班”“未來班”等方式,巧立名目要求學生購買價格不菲的平板電腦及學習軟件,否則就進不了所謂的“智慧班”。一些家長雖然心有抵觸,但為了孩子能夠享受更“智慧”的教學資源,只能硬著頭皮交錢。而那些實在拿不出錢的貧困家庭學生,就只能進入普通班。

不得不說,這些學校的“神操作”也算是參透了家長的心理,但這卻褻瀆了教育公平的本真精神,也引發了家長的集體反感。這種赤裸裸的“因財施教”,挑戰了人們對教育公平性的認知,很難不讓人聯想在校方冠冕堂皇的理由下面,到底有沒有骯臟的權錢交易與利益輸送。令人詫異的是,這種明眼人一看就覺得不合理的事情,在家長們頻頻向主管部門舉報、向媒體曝光的背景下,居然還能屢屢過關,足見違規收費問題的頑固性與復雜性。

例如,新聞披露,今年8月,山西省教育廳就曾將一條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學“智慧班”收費8800元的問題轉辦。該校自查后認為,“沒有亂收費現象發生,但是在與家長的溝通方面存在不細致、對政策的解讀不到位不全面的現象,使家長產生了不必要的誤會”。太原市教育局于8月14日將此結論報告了省教育廳。這個事例的個中細節耐人尋味。

亂收費從來都為政策所禁止,一直以來,對于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禁止亂收費的規定從來都是明確的。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門出臺《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強調,“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要求“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允許向學生及家長收取指定教輔軟件或資料的費用,但相關違規收費新聞仍不絕于報端。為何?說到底不外乎兩種原因,一種是學校領導把教育信息化當作政績,而學校自身又缺乏相應的經費,只能變相從學生處收取;另一種則是相關領導以權謀私,搞利益輸送,臺面上是教育,臺下面是生意,這種情況下,相關企業就顯得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吃相也愈發難看。

教育公平是教育發展的靈魂。“因財施教”是對教育的褻瀆,不搞“因財施教”是教育的底線要求。要捍衛教育公平,讓每個孩子享受到教育公平的神圣光輝,就要從根子上想辦法,完善違規收費的治理機制,讓學生及家長能夠獲得監督舉報的有效渠道。只有形成家長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的合力,才能督促學校依法辦學,切實維護學生們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