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學教師姚燕燕因質疑該校教師職稱評選過程不透明,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隨即在互聯網上發布視頻予以曝光。2020年11月25日,山陽區教育局介入調查,稱未發現評審過程存在違紀違規行為,但認為學校公示工作不細致、操作不規范。由于對通報結果不認可,姚燕燕隨后向山陽區教育局進行申訴。但由于該局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回復,2021年1月18日,姚燕燕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將山陽區教育局訴至法院。不久,山陽區教育局決定給予焦作市第十七中學部分校領導誡勉談話和提醒談話。2021年3月29日(姚燕燕與教育局訴訟案開庭前一天),焦作市第十七中學發布對姚燕燕做出處理、處分的通報,內容為免去姚燕燕班主任職務、責令其刪除不實言論、做出深刻檢查,并責令其停課配合調查。

就在筆者寫此文時,這起案件還在審理之中,尚未塵埃落定。

從此前焦作市第十七中學發表系列通報的情況來看,學校領導格局的狹隘、對法律的恐懼、法治意識的淡薄、法治思維的欠缺、應急管理經驗的匱乏,實在令人慨嘆。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是文明社會每個公民的必修課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民對法律的信仰事關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局,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和前提條件。

蘇格拉底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從掌握公共權力的人到普通民眾,只有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一切以法律為準繩,社會才能成為一個法治社會。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要把法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奉行不渝;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要把公平正義作為自己的精神皈依,堅守不悖;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用自己的行動捍衛法律的尊嚴,“為權利而斗爭。”

尊重法律、崇尚文明,沒有人能置身事外。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要“注重培育人們的法律信仰、法治觀念、規則意識,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營造全社會都講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環境”。以法治推進社會文明建設,要繼續增強全民法治觀念,讓遵法守法成為每個人的共同追求,讓文明理念根植每個人的思想和行動中,從而在全社會凝聚文明共識,夯實文明基礎。

從校方應對姚燕燕一事的態度和手段來看,要真正使法律“內化于心,外踐于行”仍然任重道遠,需要全社會共同不懈努力。

文明社會的公民

不能對法律“敬而遠之”

此次姚燕燕事件,校方表現出對于法律“敬而遠之”的姿態。他們似乎把姚燕燕維護權益訴諸法律的做法當成“洪水猛獸”,避之不及,不惜用通報處分這樣的蠻力解決問題,再三給當事人施壓,企圖讓其撤訴,這顯然是對法律的重度無知與深度誤解,之所以對普通教師的訴訟產生“畏懼”,恰恰說明校領導層法律常識的無知,法律意識的淡薄,法治思維的欠缺。

列寧說:“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從國家性質到人民權利,從政府權責到人民義務,憲法存在的意義就是限制公權力過度膨脹,從而保護公民的個人權利。說憲法是“寫滿人民權利的紙”,一點兒也不過分。正是因為缺乏法律常識,沒有充分領會法治精神,所以才會產生“畏懼”。“畏懼”法律有其深刻的社會歷史背景,傳統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不僅是因為少數政府工作人員不懂得體恤民情,還因為很多老百姓自己也對這種觀念深信不疑。對待法律,我們應心存敬畏,而敬畏不能混同于“畏懼”,一個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的國家,應該深知法律的“脾氣”和“秉性”,理解制定它的目的和意義,只有驅走“畏懼感”,才會滿懷“敬畏心”。

學校是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

重要陣地

社會主義法治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也是其重要保障機制。青少年是建設法治中國的未來和希望,學校是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陣地。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普法工作要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特別是要加強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的基礎性工作在于學校法治教育:(一)學校法治教育應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作為應有的重要目標和價值取向;(二)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學生逐步熟悉與踐行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成為具有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國家意識的合格公民;(三)學校法治教育的根本任務在于使學生崇尚社會主義法治,形成自由平等公正的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四)學校法治教育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為主線,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規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良法善治傳導正確的價值導向;(五)與此同時,要切實加強包括校領導在內的教師的法治學習和培訓,努力提升教師隊伍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

總之,學校是宣傳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主陣地。只有實現大中小學法治教育的持續和系統推進,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讓師生切實領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優越性,才能以實際行動更好地回答“為誰培養人、培養什么樣的人、怎樣培養人”這一根本問題。

教育行政人員

應成為學法、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楷模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只有領導干部帶頭做到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才能在全社會形成示范效應,才能使法律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

中國素有“民以吏為師”的傳統,法律信仰、遵法守紀意識的形成,必須首先抓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這個“關鍵少數”。“風成于上,俗化于下。”“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必須抓住各行各業各級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在教育系統,能否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關鍵在于各級教育行政領導的態度、決心和行動。各級教育局長、校長作為“關鍵少數”,身份特殊、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響重大,必須深刻認識自己肩負的法治使命,牢牢扛起法治責任,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

說到底,面對姚燕燕為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訴求,焦作市第十七中學、山陽區教育局本應以公開透明、理性合法的方式尋求公正合理的解決渠道,妥善化解矛盾,于公于私有一個堂堂正正,令人心服口服的交代,熟料卻讓這樣一起涉及教師權益的糾紛變成了一場當地學校和教育管理部門主導的“挾私報復”的網絡輿論大戰。當事人姚燕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起訴當地教育局行政不作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說明她有最起碼的法律意識,值得肯定和贊許。既已訴諸法律,校方和教育局則應服從法律,依照司法程序去處理,而不是一邊走司法程序,一邊施壓打壓,濫用行政處罰阻止教師維權。焦作市第十七中學領導的胡亂作為與山陽區教育局的暗中默許,恰恰說明教育管理層法律意識的淡薄、知識結構的欠缺、認知水平的低下,也充分說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公民法律素養的迫在眉睫與任重道遠。

作者單位:寶雞市岐山縣岐山高級中學

責任編輯:張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