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法治教育有何新特點?
作者:劉少坤
發布時間:2021-06-09 09:47:17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 專家介紹:
王敬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教授
楊新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
郭院麗
北京一零一中學學生處主任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的要求,推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實施,提升未成年人保護水平,近日,法學專家、教育專家和未成年人犯罪檢察科業務專家,圍繞校園法治教育的時代背景與嬗變、校園法治教育與預防犯罪的關系、推動校園法治教育工作的多方力量等問題進行了研討。
問題一:進入新時代,校園法治教育呈現出哪些新特點和新變化?與一般社會普法相比,校園法治教育的普法邊界在哪里?
王敬波:當前,青少年法治教育沿著兩個軌跡進行:一個是社會普法活動;另一個是在學校中開展的以學科教育為標志的法治教育,重點是在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中傳遞法治教育。這兩者的差異非常大:社會普法沒有特別針對青少年進行,具有隨機性和非系統性;學校法治教育的優勢在于系統性強,更有針對性地對應學生的身心特點。青少年法治教育進入新發展階段,首先要特別強調系統性、科學性和針對性,不能泛泛而論。法治教育其實是素質教育或者是公民的底色教育。從這個角度來說,整個法治教育的目標是多元化的,包括但不限于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同時也應該是系統的、全面的、科學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中國法治教育的未來,未來年青一代的法治素養的養成決定我們整個國家法治發展方向,這是我們法治國家的一個基礎性工程。
楊新娥:校園法治教育這幾年有兩點變化:第一,學校對法治教育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第二,校園法治教育的內容、形式更加豐富,在專業化、精細化上有很大提升。普法邊界就是普法專業性的問題。比如防性侵教育中,我們教孩子保護自己的身體。在開展活動的過程中,不能簡單地告訴孩子“辦理的案件中熟人性侵的非常多”,這樣,孩子可能就覺得周圍的環境是不安全的。這就需要我們讓孩子們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就是犯罪的這一小部分人里可能熟人比較多,原因在于罪犯跟小孩有接觸機會,也有可能是老師或者家長對孩子照看得不是很到位,給了壞人可乘之機。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是好人,生活中我們都是互相幫助的,應該給孩子們傳遞這種正確的理念。當我們教育孩子如何安全自護時,需要用專業的字眼傳遞知識,用專業的語言體現專業的教育,給孩子傳遞正確的觀念。
郭院麗:校園法治教育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個變化是更加普及。如法治進校園和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活動在中小學已經普遍地推廣開來,內容也非常豐富。第二個變化是更加具有時效性。檢察官進校園,與老師、學生座談,會根據學生的成長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法治教育活動,而這也與我們德育的“落小、落實、落細”的特點相結合。第三個變化是協同推進。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推進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形成合力,這樣可以整合優質資源,共同促進青少年成長。
校園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識,增強他們對法律的認識和理解,培養法治公民。與專業法律人才的培養和專業法律知識的學習不同,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適合向未成年人披露。校園法治教育的普法邊界主要是內容邊界。目前,從教育部到各級主管部門再到基層學校,都采取了很多強有力措施來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的要求。比如,加強對老師的師德培養,強化教師準入制度;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提高硬件保障;完善各項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社會人員進入學校的核查制度等。
問題二:目前,哪些法治教育形式更受未成年人歡迎?針對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校園法治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分別有哪些特點?
郭院麗:我們中學開展法治教育的形式主要有四類:第一類是法治進校園活動,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這類活動給我們帶來系統的法治教育的課程和內容,深受學生喜愛。第二類是大型主題教育活動,學校會邀請檢察官和法治副校長一起參加,共同見證未成年人的成長。這種活動一方面能夠讓檢察官和法治副校長更加清楚地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長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進行法治教育;另一方面,也讓學生感受到法治并不遙遠。第三類是實踐活動,如組織學生到學校所在區法院旁聽庭審,到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進行為期一周的職業體驗。第四類是模擬法庭和校園微法庭。學生之間發生的分歧,可交給校園微法庭來裁決。
問題三:校園欺凌是社會各界廣為關注的一種危害學生權益的行為,該如何教育學生們分清相互之間的玩笑、游戲與欺凌的區別和界限?
王敬波:學生身心特點決定了其不太容易區分什么是同學間的玩鬧,什么是違法行為。孩子間的玩笑、游戲與欺凌有幾個層次的區別:一是表現形式不同。同學之間開玩笑,可能只是同學間的一個小的交往事件,達不到欺凌的程度。如果行為表現為圍毆或掌摑,顯然它就達到欺凌的程度了。第二,損害程度不一樣。欺凌的損害后果非常嚴重。目前司法實踐中,主要依據行為的表現形式、行為的重復程度、損害后果,以及對被欺凌者所造成的影響等幾個方面來綜合判斷。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欺凌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一步明晰標準,以便于司法實踐操作。另外,學生的身心特點使其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對很多行為的邊界把握不夠清楚。從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建設角度看,學校要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但這個邊界恐怕很難由學校自己確定。應當有一個相對統一的標準,同時又能關注到各地不同的特點,并且也應給學校一定的自主權,能夠通過進一步細化標準使其更適用于本校。
郭院麗:中小學校園欺凌只是個別現象,但一旦發生,對學生的傷害非常大。我們學校處理校園欺凌可概括為“四個立即”:立即制止欺凌行為,采取有效行動,以儆效尤;立即對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進行單獨談話,掌握第一手資料;立即喚醒責任到位,必要時求助未檢部門;立即啟動心理干預機制,尤其是對被欺凌的孩子要讓他相信公平正義,慢慢被治愈。在處理欺凌事件的時候,一定要快,這個“快”是快速解決,不留后患;是眼疾手快,減少傷害;是在悲傷蔓延之前的快人一步,是在悲劇釀成之前的快馬一鞭。
問題四:在推進校園法治教育工作中,學校應該如何作為?
王敬波:目前,學校的法治教育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地區之間不平衡。北京、上海等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在師資配備上更加到位,但是有相當一些地區缺少或者沒有法治教育方面的師資配備,課程體系難以開展。此外,學校對法治教育的認知還“冷熱不均”。有些學校對法治教育的認知度比較高,能夠保障課程體系的安排,但也有部分學校更重視學科教育,對法治教育的認知仍然停留在說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的階段。這個問題不光是學校的問題,更是整個社會認知的問題。
楊新娥: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未成年人及家長對于法治教育的需求已經從“有沒有”轉變到“好不好”的階段。校園的法治教育在校園內部自身建設上還需要提升,主要問題是相關師資專業性較低,從個人的角度說,得到專業提升的機會少。另外,在處理學生之間發生的具體問題時,科學方案比較匱乏。校園法治建設對未成年人的成長非常重要,既要從大的角度把師資和專業性做好,在小的方面,要能真正解決具體問題。
郭院麗:法治教育是學生綜合素養培育的重要內容。一方面,學校希望能夠不斷創新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內容,挖掘適合中學生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思想和理念講到學生的心里去,使其內化于心、外化于形。另一方面,作為直接面向青少年的學校,更加了解青少年的成長需求,更有可能把青少年發展過程中成長的需求,如學生希望有什么樣的教育資源,向社會的相關機構作出反饋,以便整合優質的教育資源。
來源:《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