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職責、矯治學生不良行為習慣、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重要手段。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為《規則》),不僅明確了教師的懲戒權,而且系統地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范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對新形勢下中小學校發揮教育懲戒的積極作用將產生深遠意義。然而要讓教育懲戒迅速落地、落到實處,中小學校還需盡快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 迅速成立教育懲戒組織機構

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涉及各方面工作,需要中小學校建立健全教育懲戒組織執行機構,才能有效保障教育懲戒工作的正常實施。一是成立由學校相關負責人、教師、學生及家長、社會有關方面代表參與的校規校紀執行委員會,負責確定可適用的教育懲戒措施,監督教育懲戒的實施,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教師培訓等。二是成立由學校分管負責人、德育工作機構負責人、教師以及法治副校長(輔導員)、法律以及心理、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的輔導小組,負責對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專門的心理輔導、行為矯治。三是成立由學校相關負責人、教師、學生以及家長、法治副校長等校外有關方面代表組成的學生申訴委員會,負責對學生申訴的事實、理由等進行全面審查,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原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的決定。

■ 制定教育懲戒具體實施細則

《規則》對學生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情節的嚴重程度有著不同的懲戒要求。如:對于違規違紀情節較為輕微的學生,可以當場實施“點名批評”“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等教育懲戒;對于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可以實施“承擔校內公益服務任務”“由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等懲戒。然而,什么樣的違規違紀情節是輕微的,什么樣的情節是較重、嚴重的,《規則》并沒有明確的劃分和界定標準。中小學校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完善《規則》的具體實施細則。如具體羅列出哪些行為習慣屬于輕微情況,哪種屬于嚴重情節。具體明確的指示能夠方便教師對照標準實施對等的懲戒措施,防止教師因為理解偏差而懲罰過當。

■ 重新修訂完善學校校規校紀

校規校紀是學校實施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實施教育懲戒的重要依據。《規則》明確提出“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學生特點,依法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學生行為規范”。近年來,一些學校制定出臺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校規”,如垃圾桶不能有垃圾,男女生平時距離不能小于50厘米,周末不準看湖南衛視等。如果依據這樣“雷人”的校規實施教育懲戒,非但難以達到懲戒應有的教育作用,還會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各中小學校需要對現有校規校紀進行重新梳理,修訂完善。一是遵循法治原則,對現行校規校紀中存在的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二是明確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完善和健全學生違反校規校紀進行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三是廣泛征求教師、學生、家長、教育主管部門以及法律工作者對校規校紀的意見,提交家長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最后在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確保校規校紀依法、科學,可操作性強。

■ 鼓勵和保障教師行使懲戒權

《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有“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義務。但近年來教師正常的懲戒行為引起的校鬧事件此起彼伏,廣大教師迫于輿論、安全風險等壓力考慮,在心理上對教育懲戒望而生畏,在實踐中對教育懲戒顧慮重重。《規則》雖然對教師的教育懲戒權進行了明確,但要改變已經形成的教師面對學生違規違紀行為“不愿管”“不敢管”的局面,中小學校還須下一番功夫。一方面要通過《規則》宣傳教育活動和相關培訓,支持鼓勵教師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懲戒,提高教師正確履行職責的意識與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擔責,在教師因實施教育懲戒與學生及其家長發生糾紛后,教師無過錯的,確保不給教師任何處分或處理,即使教師存在懲戒過度等問題,也應通過合理合法的正當渠道解決。對于教師因正當懲戒遭家長威脅、侮辱、傷害的,要積極聯系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 加強家校溝通,重建家校信任

家長是否支持學校和教師依法依規實施懲戒是影響教育懲戒落地的關鍵因素,也是卡脖子的關鍵點。家校在教育學生的問題上本來是目標一致的,應該相互信任的。但近年來家校之間原本純粹、真摯的信任關系受到侵蝕,彼此的不信任、不理解讓家校之間稍有風吹草動,便是“星火燎原”。在教育懲戒上,學校和老師認為家長“愛子心切”“無理取鬧”,家長則懷疑學校和老師“打擊報復”“變相體罰”,令教育懲戒成為空話。《規則》從教師懲戒的實施、申訴委員會的組成,校規校紀的制訂等方面多次強調了家長參與。學校要高度認識家校共育在學生健康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在實施教育懲戒時,必須積極與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所有環節需要征求家長意見的、需要征求家長同意的、需要提前告知家長知曉的、需要家長參與管理的、需要家長監督的等都必須扎扎實實做到位,不能走過場、敷衍了事。在日常管理中,學校還要盡可能鼓勵家長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從活動中了解學校的教育理念,拉近家校距離,重建彼此信任。

作者單位:陜西省咸陽市楊陵區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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