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后,民辦校學費緣何齊漲
作者:熊丙奇
發布時間:2021-03-31 09:02:19 來源:光明日報
又到每年的小升初招生季,廣州的“公民同招”轉眼滿一年。據媒體報道,去年是廣州“佛系”小升初元年——中小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公民同招”、對報名人數超招生計劃數的民辦校實行電腦搖號派位。也是從去年開始,民辦學校掀起漲價潮,今年漲價趨勢有增無減。據不完全統計,廣州市至少有14所民辦中小學漲價,最大漲幅達135%。
民辦學校漲學費現象并非只發生在廣州,其他省市也存在實施公民同招政策后、當地優質民辦學校漲學費的情況。如何看待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漲學費現象?在實施“公民同招”、電腦搖號錄取后,漲學費是否會成為民辦學校的共同選擇?
2018年,廣東省出臺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有關文件,放開了義務教育階段之外的民辦學校收費,總體上自主定價、市場調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收費,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根據相關改革進程及市場競爭程度適當放開。根據這一意見,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的學費定價,可照此向發改委申請,學費可按學期或學年收取,但不得收取公示項目和標準之外的其他費用。2019年,廣東省發布的相關文件則要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學費通過生均成本和虧損成本相結合的方式,制定收費標準。
據媒體報道,廣州民辦學校提高學費標準,是經過發改委審批的,因此屬于合法合規的漲學費。漲學費之所以引發輿論關注,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一次性漲幅過大,民辦學校隨辦學成本增加而提高學費無可非議,但一次性漲幅過大難免會讓人質疑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過度逐利的傾向。二是從2020年推進“公民同招”、電腦搖號錄取政策以來,漲學費成為不少優質民辦小學、民辦初中應對新政的對策,一些人傾向于將其解釋為,學校是希望通過提高學費門檻“嚇退”一批報名者,由此讓其“目標報名者”有更高搖中率,并通過提高教師待遇、推進教學改革提高質量,將學校打造為“高端學校”。對于前者,有賴于物價審核部門在尊重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對民辦學校申請漲學費行為進行合規審核,嚴防哄抬學費。而對于后者,則需要民辦學校樹立新辦學理念,此外要求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在推進“公民同招”政策的同時,加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通過提高整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質量,引導家長理性選擇民辦學校,從根本上防止民辦學校成高端高價學校。
民辦學校提高學費標準,把學費作為篩選生源的一種手段,這意味著之前傳統的按考試分數選擇學生,在一定程度上轉變為按家庭經濟條件選擇學生。從辦學邏輯上看,這種轉向短期是行得通的。在提高學費標準后,自會導致報名者減少,參與搖號的學生也相應減少,進而提高搖中率。學費標準提高后,學校也能夠在優化師資上投入更多,并推進教學改革。但從長期看,如果學校在提高學費標準后,整體教育質量并沒有提高,就會受到家長質疑。更重要的是,義務教育階段高價學校的存在,也會讓公眾質疑其偏離義務教育的公益屬性。畢竟,在“公民同招”時代,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走個性化、特色辦學之路才是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彰顯自身價值的關鍵所在。
從根本上說,義務教育階段存在民辦學校,是為了滿足受教育者的差異化選擇。而一個地區的家長對民辦學校的需求,又在某種程度上取決于公辦學校的質量,如果公辦校教育教學已經滿足了其需求,那么選擇民辦學校的家長自然就不會多,民辦學校想提高學費標準,或也較難實現,這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因此,賦予民辦學校自主定價權,就是發揮市場機制對民辦學校學費的調節作用,但同時最為重要的,還是地方政府切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向適齡學生提供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實施“公民同招”政策,為各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加快轉變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投入,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