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機構亂象頻出 這些現象你遭遇過嗎
發布時間:2021-03-15 09:15:50 來源:西安晚報
近年來,個別校外培訓機構過度營銷、虛假宣傳、超標超前培訓、盲目擴張、退費難等亂象頻出,引發公眾關注。隨著線上教學廣泛運用,以在線學習為形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教育類應用軟件呈泛濫之勢,更是引發不少家長、教育界人士的擔憂。
亂象一 過度營銷 虛假宣傳
近年來,教育培訓機構競爭日趨激烈,其中夸大事實、虛假宣傳、庸俗低俗等內容屢見不鮮。
“上XX幫直播課,名師輔導來幫忙……”“我家孩子就是在學清北網校,清北名師授課……”在線教育行業,營銷并不鮮見。“已經被在線教育的廣告全面包圍了!”不少家長如此吐槽。
今年1月,猿輔導、作業幫、高途課堂、清北網校等4家在線教育頭部企業的廣告刷屏,這四家K12在線教育同類型機構竟然聘請了同一位“女老師”為其宣傳。
此次“撞臉”營銷事件并非偶然,猿輔導等短視頻廣告也紛紛“中招”。在廣告中,一名年輕男子,角色從“從業6年的中學老師”搖身一變成為了“為孩子著急的父親”。
在競爭激烈的教育行業,部分機構教學內容與服務質量不匹配等行為是最為常見的。
這些廣告普遍套路化,大力制造沖突、加劇家長焦慮。有網友將這些模式總結為:逆襲情景“爽劇”、家長痛點情景劇、價格對比情景劇等。“為了博眼球賺點擊量,賣課廣告虛構故事、制造緊張情緒,把本來就很焦慮的家長搞得人心惶惶”。
亂象二 低價引流 “授課”變“售課”
“花9塊錢買10節課”“49元10節課,再包郵送教輔材料”“19元20節課,另享受價值499元大禮包”……這樣的低價課程對不少家長頗具誘惑力。事實上,低價里面暗藏套路。
本想體驗一下在線教育課程,迎面撲來的卻是緊追不舍的課程推銷,陳女士在給孩子報網課時就經歷了“連環call”“信息轟炸”式的網課推銷,“體驗課結束后就是各種電話,三天兩頭有人打電話、發微信,推銷課程,真讓人頭大,感受滿滿的營銷套路。”而已給孩子報了網課的家長張女士則稱,很多網課銷售采用家長群限時購課曬截圖的方式制造焦慮,刺激更多家長購課,不知不覺中自己便頻頻“入坑”。
從事在線教育行業多年的業內人士表示,低價誘惑是在線教育機構最常用的營銷手段,主要是為了引流。
亂象三 準入門檻低 師資堪憂
無論線下還是線上培訓,師資是家長最為看重的。但一些在線教育機構的教師資質堪憂,而且管理松散、流動性大,難以保證教學連續性。在其宣傳語中,老師要么是經驗豐富,“名校20年一線教研”,帶的學生考上名校不是夢;要么是國內名校畢業的,海外名校畢業的也比比皆是。 近日,某機構為其中考作文進階班打出的廣告,宣稱自己的講師“5年初中教學經驗,命中2018年、2019年陜西中考作文題”,更是讓人存疑。
“先不論真假,即便真的是名校畢業的,也不一定擅長教學。”家長王女士說。
多位曾在在線教育機構任職的老師說,個別在線教育培訓機構通常會在廣告中宣稱某位老師是金牌講師,授課課時超多,經驗豐富,但“這些都是老師自己寫,別吹得太離譜就行”。此外,還有個別在線教育培訓機構的老師無證上崗,部分教師為勞務外包。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所有教師需持教師資格證上崗,并且要在培訓平臺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然而,不少機構對這一要求視而不見。曾在在線教育機構“學霸君”任職的高老師表示,機構對教師資格證并不在乎,招聘的時候要求本科就行,對專業沒有特別的要求,他只經過一輪遠程試講就通過了招聘程序,開始授課。
亂象四 預收費分期貸退費難
近兩年來,學霸君等多家行業內知名教育培訓品牌的總部或旗下加盟校區發生倒閉、停業事件,引發公眾關注。每一家機構關停的背后,都有少則幾百、多則上萬名要求退費的消費者。在網絡平臺上,消費者針對培訓機構退費難發出的投訴帖或吐槽貼更是屢見不鮮,他們或氣憤或不解:交錢時容易,為什么退費就這么難呢?
其實,這些都指向了近年來消費者維權領域的一個熱點、難點話題:預付式消費。此外,在線教育行業的“分期貸”也飽受輿論詬病。
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發文預警,校外教育培訓消費糾紛解決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培訓采取預收費經營模式,一些無良商家打著“充值享優惠”的旗號,通過大額折扣誘惑消費者預交大量費用,因缺乏有效的資金監管體系,消費者的預付費可能被商家挪用,后期商家跑路或經營不善,消費者維權困難。特別是互聯網的發展使網上收集預付費變得極其便捷,也為“卷款跑路”行為開辟了通途,甚至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實施集資詐騙行為。
實際上,早在2018年出臺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就提到,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2020年4月,教育部也發布提醒,再次重申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2020年10月,《關于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發布,目的也是為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合同行為,化解校外培訓合同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