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記者獲悉,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今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通知,通過高職分類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其計劃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均與通過高考統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陜西省明確,高職分類考試分為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和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兩種模式。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高考統考報名或該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的考生。省內國家級、省級示范高職院校,可自行或聯合組織單獨考試,或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其他高職院校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另行組織測試;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三校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擬參加示范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單獨或聯合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據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職業素養、動手能力等測試相結合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據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操作考試相結合,以操作考試為主的職業技能測試,須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內容。

高職分類考試分考生申請、測試考核、預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錄取備案5個流程。今年申請時間為3月4日9時至3月10日17時。被多所高職教育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選定一所高職教育院校報到注冊。

4月22至23日,招生院校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被預錄取未注冊考生,取消錄取資格,仍可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已經報到注冊且已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的考生,不再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考試招生。

陜西省明確,嚴禁高職教育院校通過虛假宣傳、違規承諾等欺騙考生入學;嚴禁以任何形式詆毀其他院校;嚴禁在測試期間安排人員到其他院校周邊甚至校內搶奪生源。如查實發生以上違規行為,將全省通報批評,并適度調減其高考統考招生計劃。考生個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堅決杜絕將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組織用于牟利,不得將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機構開展違規招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際間交換考生信息。

嚴禁高職教育院校未通過省招辦違規錄取考生;嚴禁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嚴禁高職院校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并介入招生;嚴禁高職院校向中學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支付任何用以組織生源的費用;嚴禁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或提前組織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因違規招生帶來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院校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張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