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陜西省政府辦公廳6日出臺《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陜西省將深化課程改革,強化教學管理。實施新課程新教材。各地將圍繞深化課程改革的主要任務,建立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區示范校,探索不同地區和學校有效推進課程改革的實踐模式,保證課程教學、考試評價改革的有機銜接和平穩過渡。

根據《實施意見》,各地將完善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規范,落實監管責任,指導學校制定課堂教學改革方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強化教學常規管理,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引導改進教學,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學校要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以提升素養為根本,積極探索情景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創設思維型、活動型、開放型的課堂,提高學生終身學習及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規范學業水平考試。修訂《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必修;高校招生錄取所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實行選擇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語文、數學、外語的合格性考試,以及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由省級負責組織實施;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等考試命題、組織方式、評分標準,以及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測試命題、評分標準,由省級統一安排制定,市級具體組織實施。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學期末,高一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

深化考試命題改革。要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進行考試命題,突出核心價值、學科素養、關鍵能力、必備知識的考查。優化學業水平考試內容,創新試題形式,加強情境設計,注重聯系社會生活實際,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重點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完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高等學校要按照國家要求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并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進一步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招生機制。普通高中學校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要按照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責任編輯:張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