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住在山溝里,每天晚飯后的固定節目就是散步。散步是令人期待的。從家里出發,下坡沿著廠后面那條路一路走到村里的打麥場。光這條路根據季節不同就有好幾種走法:春天穿竹林走山路,一路上有桃花梨花杏花還有薔薇花,依次盛放,點綴著整個春天都活潑潑的,人也會變得步履輕盈,蹦蹦跳跳;夏天沿著小河溝走,有時候干脆就赤腳拎著涼鞋,沿河而上;天空飄著細雪的冬天,只好走大路,路兩邊是搖曳的蘆葦,路面上鋪一層燦燦的薄雪,走在這晶瑩剔透的世界,就像走進一個童話,我會像夢游仙境的愛麗絲一樣睜大眼睛。秋天是最適合散步的季節。秋天的月光最有詩意,把周圍的一切照得如夢似幻,就連年幼的我,走在這樣的月光下,也會莫名生發出一股惆悵和憂傷的情愫。

小時候我爸媽不需要刻意地帶我們親子活動,散步就是親子,我摘花撿草捉魚蝦,爸爸和媽媽聊他們的天,各不相擾,其樂融融。初秋的夜晚,在河邊散步的時候我會帶一個瓶子,抓很多螢火蟲放在瓶子里,晚上放在床頭當小燈;走到廠區的路燈底下的時候就逗留一會兒捉蛐蛐,蛐蛐放在一個大瓶子里,回來倒在雞圈里,雞有蟲子吃,叫的聲音就特別洪亮。

后來我們舉家遷到另一個城市,一家人還是會在晚飯后找地方散步。幸運的是,新家所在的廠區在城市的遠郊,院子后面有許多麥田和幾個人工湖泊,湖邊有筆直的白楊樹。深秋的湖水格外清透深邃,好似一汪盈盈脈脈的目光。我們一家人穿行在麥田間,徘徊在月光下。記得小時候并不那么需要旅游,不像現在,隔三差五心里就很焦慮,想跑到山水之間放放風、透透氣啥的。小時候,散步就是一種小型的旅游,無論是在老廠里看花花草草,捉魚逗鳥,還是游逛在新廠附近的麥田和湖畔,都對人的情感是一種莫大的滋潤。散步之間,風景早已不單純是風景,是我們一家四口的聊天記錄、情感背書。

如果說記憶是水,能夠過濾和稀釋掉現實中的很多齷齪和斑駁,那現實就是鹽,日復一日的瑣事終于會把一個人腌成另一個人。為人妻的我習慣了開車的老公在路上詛咒所有擋在前面的人和車;當了媽媽的我習慣了認為任孩子睡過點兒了是件難以饒恕的事兒;職場上的我習慣了公司里對于時間和效率近乎苛刻和呆板的要求。至于緩緩而行、隨心所欲地在田間地頭散步,我早就不奢望了。

不知什么時候,散步這件事又流行起來了,同事朋友們都天天在微信朋友圈里盤點自己今天走了多少步,排名第幾,有多少人點贊。對我來說,這種散步與記憶中的輕松溫暖無關,它和當下的一切事物一樣被數字化,食物代表卡路里,和色香味無關;相親講的是各種“條件”,跟感情無關;一天走一萬步以上,預示著好精力、好身材,它們都成為一種資源,可以用來兌換其他資源。當走路也被量化時,就和閑散、詩意沒有關系了。

我經常在想,什么時候能像爸媽那樣單純地散散步呢?步伐散漫悠悠,徜徉在湖邊、樹下、花間、月下……不計算消耗了多少卡路里,不糾結減肥呀塑型呀什么的,一邊走一邊跟身邊的人說些很閑很散的話:“看啊,火燒云!”“哦,是呀,東邊的云韶過了西邊,明天就下雨,西邊的云韶過了東邊,就下不來雨……”

在莫迪亞諾的小說《地平線》里,主人公博斯曼斯邂逅了一個女孩兒,女孩兒告訴他自己住著“94街區25號”,女孩兒很遺憾沒帶紙筆,博斯曼斯叫她放心,說自己決不會忘記那些大樓所在的街名和門牌號,他用這種方式對抗大城市的冷漠和千篇一律。

希望每個不情愿被這個世界格式化的人,都有跟傾軋自己的生活對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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