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明確提出:“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家校共育”這個新的育人理念,就是在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大背景下提出來的,其意義在于促進家校合作、優化育人環境、形成育人合力。

同為育人主體,必須達成共識。按照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中“民主監督和社會參與”的內涵要求,家庭在育人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是息息相關的“育人共同體”。沒有家庭教育參與的學校教育,是一種不完善、不完整的教育。家庭是與學校同樣重要的育人主體,而不是與學校各自為戰,或者只是學校育人主體的配合者,必須了解學校育人的全過程,與學校步調一致地達成育人共識。

同心同向發力,努力形成“合力”。首先,家庭和學校兩大教育主體是“同心”的,應當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相互融合地進行啟智育人活動,兩者必須步調一致、形成教育合力,努力實現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育人目標。其次,學校與家庭兩大教育元素在育人上是“同向”的,在教育觀念、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途徑和教育方法等方面是一致的,學校要主動將家長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參與者,以家長委員會的形式參與到現代學校的建設中來,形成育人共同體。再次,家庭與學校兩大教育元素要強調“融合”,即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不能各自為政、單方面進行育人實踐,或者只是單向度要求對方盡到教育孩子之責,兩者在育人問題上不是兩條軌道并行前進的關系,而是強調在教育學生的目標、內容、方法、手段等方面的相互融合。

把握互動特征,創新“共育”機制。2012年教育部出臺了《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要求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建立家長委員會,發揮家長作用,促進家校共育。學校教育的實施和家庭教育的指導,都是教育孩子主體作用的體現。成立教師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是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現學校現代治理的要求。學校應把家長或家庭作為學校建設的重要力量來對待,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吸收家長代表參加,而不應只是開家長會、舉辦家長講座及讓家長配合學校和教師完成作業等。家庭與學校應當相互溝通、交流、互動,真正體現出“共育”要求,將育人理念在家校間形成共識,學校和家庭不能只是給對方提要求,而是要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促進教育目標的達成和孩子的健康成長。

(作者系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區域教育發展研究院教授、院長兼首席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