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
陜發〔2019〕18號
發布時間:2020-01-10 11:11:53 來源: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
為推動全省學前教育規范有序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政府主導,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規范管理,堅持促進公平。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公辦園和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原則上達到總數的50%。完善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建立成本分擔機制,健全動態調整機制。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問題有效解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取得實質性成果。民辦園分類登記管理全面完成。幼兒園辦園行為更加規范。
到2020年,分層分類培訓幼兒園園長、教師不少于10萬人。以本專科為主體的幼兒園教師培養體系基本形成,教師社會地位、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學前教育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基本建立,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擴大資源,推進普惠均衡
1.科學規劃布局,優化辦園結構。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堅決扭轉部分地方民辦園收費過高的現象。以縣為單位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規劃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制定應對學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2020年,以縣(區)為單位編制2020-2022年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和分年度建設計劃。
2.充分挖掘潛力,擴大公辦資源。充分發揮公辦園保基本、兜底線、引領方向、平抑收費的主渠道作用。公辦園資源不足的城鎮地區,通過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在為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提供便利的同時,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對于軍隊停辦的幼兒園,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確保學前教育資源不流失。
3.加大政策扶持,促進普惠發展。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規范營利性民辦園發展。2020年,各級政府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補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認定一批普惠性民辦園并公示,將提供普惠性學位數量和辦園質量作為獎補和支持的重要依據。
4.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專項治理。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進行專項治理,落實《陜西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辦法》,做好配套幼兒園規劃、土地出讓、園舍設計建設、驗收、移交、辦園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各級政府要將配套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確保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5.注重治理成效,確保規范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辦成公辦園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教職工,做好落實省定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等工作。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要加強對普惠實效及質量方面的動態監管,對于不達標的普惠性民辦園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當地政府重新委托舉辦成普惠性民辦園。
(二)健全機制,完善保障體系
1.健全管理體制。堅持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省級和市級政府負責統籌加強學前教育工作,推動出臺地方性學前教育法規,制定相關規章和本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健全投入機制并組織實施。縣級政府對縣域學前教育發展負主體責任,負責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園布局、公辦園建設、教師配備、工資待遇及幼兒園運轉保障、監督管理等工作,確保縣域內學前教育規范有序健康發展。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積極支持辦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幼兒園。理順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幼兒園的辦園體制,實行屬地化管理。
2.優化經費投入結構。各級政府要健全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規范使用管理,強化績效評價,提高使用效益。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各級財政安排的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擴大普惠性資源、補充配備教師、提高教師待遇、改善辦園條件等,促進內涵式發展,提高幼兒園運轉保障水平。用好中央財政學前教育發展資金,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幼兒資助制度。各市政府要統籌教育經費,加大對縣(市、區)特別是深度貧困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財政困難地區的支持。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縣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學前教育投入主體責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3.健全成本分擔機制。各地要科學核定辦園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分擔比例。到2020年,省級完善并落實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因地制宜制定企事業單位、部隊、街道、村集體等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各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建立公辦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具體辦法由省級制定。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幼兒園自主決定。各市政府依法加強價格監管,堅決抑制過高收費。
4.完善資助制度。各地要認真落實資助政策,確保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含建檔立卡家庭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兒童等)、孤兒和殘疾兒童得到資助。進一步完善資助體系,逐步提高資助標準。各級教育部門要做好受助幼兒信息基礎管理工作,實行動態管理,確保精準資助。
(三)強化隊伍,提升師資水平
1.完善幼兒園教職工補充機制。各地應優先保障學前教育發展需要,統籌考慮,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盡快完成公辦園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配足配齊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安保等人員。加大公辦園教職工的補充力度,嚴禁“有編不補”和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國家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
2.嚴格教師隊伍管理。實行教師資格準入與定期注冊制度。嚴格執行幼兒園園長及教師專業標準,完善教師公開招聘制度,落實幼兒園教師持證上崗。建立健全教師個人信用檔案,建立教師退出機制。對違反職業行為規范、影響惡劣的終身不得從教。
3.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衛生保健人員地位和待遇。認真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公辦園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民辦園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工資收入。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各地要完善幼兒園教師職稱及衛生保健人員職業等級評聘標準,提高高級職稱及職業等級的比例。建立幼兒園教師表彰體系。
4.優化教師培養體系。擴大本專科層次學前教育專業學生培養規模及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招生規模,支持和鼓勵師范院校及開設學前教育專業的高校設立并辦好學前教育專業,大力培養五年制專科學歷的幼兒園教師,支持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重點培養保育員。創新培養模式,優化培養課程體系,提升培養專業化水平。引導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從事幼教工作,鼓勵高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到農村和貧困地區幼兒園頂崗支教。
5.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實行幼兒園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重點加強師德師風全員培訓、非學前教育專業教師全員補償培訓和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法律培訓等。實施卓越園長領航計劃和三秦名師領軍計劃。開展鄉村幼兒園骨干園長和教師、普惠性民辦園教師、轉崗教師技能提升和保育員保育能力提升等專項培訓項目。完善省、市、縣三級培訓網絡。建立高校與省級示范幼兒園合作聯動的培養培訓共同體。
(四)注重監管,促進規范辦園
1.明確監管責任。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門主管,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工負責的監管機制。各市、縣(區)政府應建設一支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模和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業化管理隊伍。加強辦園行為督導,落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
2.加強全程監管。嚴格幼兒園準入管理,執行“先證后照”制度,縣級衛生健康、教育部門要依法進行前置審批。教育部門要強化對幼兒園教職工資質和配備、收費行為、安全防護、衛生保健、保教質量、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完善年檢制度。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更新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健全家長投訴渠道,及時回應和解決家長反映的問題。各幼兒園應建立健全園務委員會制度和家長志愿者駐園值守制度,推動家長有效參與幼兒園重大事項決策和日常管理。指導各地使用好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學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強化安全管理。各級教育、政法、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應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安全預警機制,落實幼兒園安全保衛和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衛生保健、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切實保障在園幼兒身心健康。幼兒園所在街道(鄉鎮)、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共同做好幼兒園安全監管工作。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實園長安全主體責任,定期自查自糾,主動接受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的安全監督指導,強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各市、縣(區)政府要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陜西省校車服務方案》對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進行管理。
4.實施民辦園分類管理。落實民辦園分類管理相關政策。2020年,現有民辦園根據舉辦者申請,限期歸口進行非營利性民辦園或營利性民辦園分類登記。在此期間,縣級以上教育、民政、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銜接等工作。營利性民辦園不享受普惠性幼兒園財政補助。堅決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民辦園應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幼兒保教活動、改善辦園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每年依規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分類治理無證幼兒園。縣級政府負責無證園清理整治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對達到基本標準的,頒發辦學許可證。對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衛生等辦園基本要求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2020年年底前,以縣為單位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
(五)提升質量,實現科學保教
1.提升辦園水平。加強對幼兒園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的指導,在全省開展優質游戲活動資源和優秀繪本征集遴選工作。支持引導幼兒園不斷改善辦園條件,為幼兒提供安全、豐富、適宜的保教環境。
2.實施科學保教。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尊重幼兒個體差異。推進幼兒園課程改革,建立50個課程示范基地。開展“小學化”專項治理,堅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小學化”傾向。
3.構建教研體系。各市、縣(區)應完善學前教育教研機構,構建省、市、縣、園4級教研體系,以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抓手,多種形式開展業務指導,促進薄弱地區和幼兒園發展。
4.完善評估監測機制。認真落實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設立省級評估機構,完善學前教育質量評估監測機制,實現質量評估監測的動態性、常態化和全覆蓋。加強全省學前教育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幼兒園等級評估標準,評估監測結果定期公布。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黨的領導。全面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堅持管黨建與管業務相結合,實現各級各類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建工作全覆蓋,嚴格組織生活和黨員管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建設,保障幼兒園辦園方向正確。
(二)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各級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職能部門責任,加強分工協作。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加強學前教育的科學指導和監督管理。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核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完善價格政策。財政部門要完善財政支持政策,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城鎮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必要建設用地及時納入相關規劃,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對配套幼兒園的建設、驗收、移交等環節的監管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完善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職稱評聘政策。發展改革、財政、教育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要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民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分別對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非營利性幼兒園和營利性幼兒園依法辦理法人登記手續。金融監管、證監部門要對民辦園并購、融資上市等行為進行規范監管。省委政法委組織協調公安、司法等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
(三)強化督導問責機制。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評估和目標考核體系。建立學前教育專項督查機制,教育督導部門要根據需要開展專項督導,加強對普惠性資源配置、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等政府責任落實的督導檢查,并公示結果。
(四)出臺地方法規。加快出臺學前教育條例,強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學前教育規劃、投入、資源配置、師資隊伍建設和監管等方面的責任,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大對違法違規辦園行為的懲治力度,推進學前教育依法辦園。
(五)營造良好氛圍。教育、宣傳、廣電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學前教育工作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