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會維權維穩機制建設問題探討
作者:朱繼祥 西安郵電大學
發布時間:2020-01-08 15:26:38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摘 要]依法治校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建立高校工會維權維穩機制是實施依法治校方略的重要內容之一。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各高校應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工會維權維穩工作的理論指導,認真履行《工會法》確立的工會維權職能,整合各方優質資源,充分調動教職工產學研的積極性,積極輔助學校做好爭創“四個一流”建設工作。本文主要解析了我國新時代依法治校背景下工會維權維穩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依法治校 工會 維權 維穩
引 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障職工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權益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神圣職責,也是發揮廣大職工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最重要最基礎的工作。”工會要堅決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把竭誠為職工群眾服務作為工會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幫助職工群眾通過正常途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廣大勞動群眾的心坎上,不斷贏得職工群眾的信賴和支持。習總書記從根本制度的高度闡明了維護和發展職工群眾權益的重要性,揭示了工會維權與工會服務黨和國家大局的內在統一關系。
高校的維權維穩工作既涉及教職工,也涉及在校學生,還涉及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維權維穩工作。本文擬以依法治校為背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剖析我國高校工會在維權維穩機制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幾點建議。
依法治校過程中維權維穩機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1.高校工會和教職工的維權意識不強
依法治校的理念提出多年,高校的民主管理已初見成效,學校的管理者和教職工能以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還有一些工會管理者尚未完全意識到工會維權職能的真正意義和作用,片面地認為工會就是搞好教職工的福利和文體活動,認為職工的維權是黨政部門的工作,未能積極主動地參與職工維權事項,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017年的一次專項調研活動中,在對“工會組織是否全部發揮了替職工維權的職能”一項調查中發現,有接近一半的學校工會組織不能發揮替職工維權的職能。雖然在調查中有80%的學校設置了“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但與接近一半的學校工會組織不能發揮替職工維權的比例進行比對,說明有些學校的“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只是虛設,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另外,教職工在學校也缺乏強烈的維權意識,對工會的維權維穩職能認識不到位,在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不知道找誰傾訴,多數會找學校的院長或校長尋求幫助,而在維權無果的情況下只能忍氣吞聲、消極怠教,甚至走向極端,長此以往會帶來不良后果,一方面教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另一方面也給教學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2.高校普遍存在維權維穩難以平衡的現象
高校依法治校是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制度支撐的,既有國家和上級制定、頒布的,也有各高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自己制定的。大部分高校在制定學校校規、學生手冊、考勤紀律、績效考核、職務升遷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時考慮維權的成分大一些,而對于維穩的考慮甚少;有些則可能相反,考慮維穩的多一些。學校為了穩定大局,當教師單獨維權時,偏向于教師;當學生單獨維權時,偏向于學生;而當同一事件中的教師和學生同時出現維權時,為了學校的穩定多會偏向于學生。學校在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時,沒有考慮教職工或學生的個體差異,以至于在學生和教師之間產生矛盾時,工會可能更多考慮的是維穩為上,把教師的尊嚴和維護其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放在一邊。
3.維權過程中未理清少數與多數的利益關系
在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黨委、校工會都能按照《工會法》等法律文件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權益,凡是涉及教職工權益的事項都要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家委會、離退辦等集體討論通過,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或建議,這種做法本來是體現高校民主管理的一種形式,是高校維權維穩機制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執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偏差,如陜西某高校在舊家屬區園林改造過程中沒有征求該家屬區全體教師的意見,而是根據部分離退休教師的意見進行改造,在當今家屬區停車位越來越緊張的情況下,將可停車的地方改造成人行道和綠化帶,使得家屬區的教職工經常因為停車事宜產生矛盾和糾紛,可見個別人的過度維權會給學校和工會的維穩工作帶來很大壓力。
4.高校非事業編制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在高校擴招后,教師隊伍也在迅速壯大,人員成分更加復雜,在編教師的數量已難以滿足實際教學需要,更談不上教學質量的保障。另外,隨著教師聘任制的推行和績效考核制度的實施,高校原有的吃“大鍋飯”“財政飯”的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競聘上崗、業績考核等激勵機制的引入極大地調動了教師努力工作的積極性,同時,也給部分教師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當前,造成各高校教師人員數量緊缺的原因很多,如學校的擴招、學歷的要求、科研的要求、獲獎的要求以及學校吸引人才的政策等。據《北京高校非事業編制職工入會及維權狀況的調查報告》顯示,北京高校非事業編制職工已占事業編制職工的1/5,高校后勤集團非事業編制職工達80%以上。有相當一部分高校僅非事業編制職工中的進城務工人員就占在冊職工的1/4,有的甚至達到1/3(如南京師范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云南財經大學達到1/2。最近兩年,隨著國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出臺,原先女教師多的學校和專業就顯得師資更加緊張。因此,許多高校采用了編制外引進人才的舉措,如人事代理制度、臨時用工制度、外聘教師制度等。這些事業編制外的教師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的環境下工作,意見很大、牢騷很多、情緒很低落,致使教學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難以保證。
完善高校工會維權維穩工作機制的建議
1.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維權維穩工作制度
我國高校擴大招生后,在校學生人數急劇增加,教師隊伍也隨之擴大。因此,高校的維權維穩工作應做好以下幾點。第一,完善維權協調機制建設。該工作需要黨委一把手的領導,必須有行政領導的支持。同時,工會組織也要發揮維權維穩作用,將關心教職工的切身利益作為激發教職工努力工作、提高教學效果的主要手段,將維穩工作作為學校的頭等大事,做好黨政的助手,積極參與高校的維權維穩工作,發現問題不回避、不推脫,努力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做好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第二,完善維權維穩的相關制度。除了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外,各個高校也應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維權維穩的具體規定或制度,如《教職工申訴處理暫行辦法》《××大學學生手冊》《××大學教代會實施細則》《××大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大學教學質量管理制度》等,讓工會的維權維穩工作有法可依,有據可循,在維權時讓上訪教職工和學生心服口服。第三,處理好黨、政、工三者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的維權職責,把工會維權維穩工作落到實處,更好地發揮工會的維權職能。
2.建立工會領導干部接訪工作機制
工會組織要做好信訪工作就必須有真心、公心和耐心,把教職工的事當作自己的事,積極協調各種關系,及時為教職工解決實際問題。首先,明確工會領導干部接待日。公告教職工固定的工會領導干部接待日,設立“教職工意見箱”和“教職工維權熱線”,做好教職工來訪來信工作,及時了解教職工的維權要求和呼聲,掌握維權職工的爭議信息,建立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職稱評定爭議、績效考核爭議、職務升遷爭議、干部任免爭議等檔案,做到百分之百有答復、有著落,并確保來訪來信教職工的隱私信息不泄露,防止打擊報復行為的發生。其次,工會領導干部應定期下訪基層教師。作為維護教職工權益的工作機構,工會干部應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教學部門一線走訪,了解教師的需求和呼聲,不能持不攬事、不招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要讓教職工知道有組織關心他們、有組織替他們說話,他們解決不了的事可以找組織出面解決。通過工會組織定期對教職工的走訪、互動、溝通,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同心同德、安心教學、氛圍和諧、秩序穩定的工作環境,讓教職工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教學工作中。
3.創新高校維權維穩工作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同中華全國總工會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集體談話時指出:“工會要堅持以職工為中心的導向,抓住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認真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把群眾觀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會就要站出來說話。”在依法治校的當今,工會組織的職能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原來的福利型、活動型向服務型、維權型轉化。雖然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及發放職工福利、探訪家庭生活困難、慰問生病住院教職工等活動,是當前我國工會部門的普遍做法,但這不是工會部門的根本職責,《工會法》規定工會的主要工作是維權工作。因此,各高校工會組織應主動轉變職能,創新工作機制,把維權維穩工作作為工會的主要工作,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依法維權的工作水平。
4.建立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機制
依法治校背景下,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有效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許多關系教職工利益的問題都可以提案的形式提交到教代會上加以討論和研究,最后通過教代會表決通過。民主管理是一種制度,應賦予其必要的權力。通過民主選舉的教代會代表應該主動、認真地履行條例規定的建議權、通過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對于有悖于教職工權益的做法有權提出否決意見,沒有通過教代會半數以上代表同意的,教代會和工會部門應做好協調、改進、完善方案等工作,直到教職工滿意為止。
5.建立非事業編制職工的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機制
隨著高校非事業編制人數的增加,他們的維權意識也在不斷增強。這部分教職工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地在繁重的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他們的工作量絲毫不比在編教師少,但他們的勞動報酬卻要低許多,經濟地位不平等、同工不同酬,是高校中的弱勢群體,長此以往,這支隊伍會極不穩定。高校應該根據非事業編制人員的特點,建立權利、機會、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利益協調機制,在關注編制內教職工利益的同時也要兼顧非事業編制職工的利益,可由工會出面協調,代表非事業編制職工向學校爭取一定的權益。工會組織還應暢通非事業編制職工利益訴求的表達渠道,把非事業編制職工利益訴求納入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保證這部分職工的利益訴求得到充分表達,穩定非事業編制隊伍,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和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依法治校是政治文明、社會進步的體現,自我國提出依法治國以來,依法治校也取得了顯著成效,高校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穩步推進。工會組織作為高校維權維穩的主體,其職能已發生了改變,維權維穩機制建設還有待繼續深入。工會組織在高校的維權維穩工作中要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增強維權維穩意識,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維權維穩規章制度,建立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機制。工會組織在工作中既要維護所有教職工的權益,也要防止因教職工過度維權而產生的不穩定因素,努力給學校的教學工作營造一個和諧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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