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與學校邊界的劃分
作者:趙 剛 何 萍 張 穎
發布時間:2019-12-11 09:43:34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家校合作要有邊界,這個邊界一定要清晰,邊界不清,職責就不明,就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如某小學下發通知,要求家長每天上午8點前在校門口輪流站崗值勤,引起了家長的不滿。許多家長認為,學校的要求是“越界”,超出了正常的家校合作的范圍。不少網友也表示,學校此舉是將學校的職責轉嫁給家長。學校讓家長參與志愿活動,本意是讓家長有機會參與班級管理,促進家校合作,但把握不好就會給家長造成負擔。
其實,要求家長在校門口輪流站崗值勤、幫助學生打掃衛生、做繁雜的課外作業……凡此種種,如果學校事先與家長溝通,征得家長同意,那就是家校“合作”;如果學校單方面發號施令,沒有與家長溝通,那就是學校“越界”。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凡是合作的項目,多少含有“越界”的成分。如果家庭和學校自己就干自己的活,把界限分得非常明晰,誰都不越界,那就不存在“合作”了;如果不合作,許多事情就是家校一方再努力,也難以解決,更不要說高效率和高效益了。凡是想“合作”的事情,都是有自己“做不了”“做不好”“做不到”等現象存在,只有雙方合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破解難題,才能求得利益的最大化。
說來說去,最終要說的話就是:建交必須洽談,越界必須協商,合作必須溝通。不洽談就不可能明白彼此的意愿,就不可能建立友好關系;不協商就不可能進入對方領地,強行進入就是“侵略”,就會產生矛盾;不溝通就不能產生信任,就不可能有雙贏的合作。
一、家校合作的邊界必須劃分
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關系,最重要的是要擺正學校和家庭各自的位置,劃清界限,否則,就會出現因邊界不清造成的家校一方或雙方在合作教育中缺位、錯位、越位、退位和不到位等情況。
(一)認識家校邊界不清造成的缺位現象
1.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缺位
(1)一些學校只同“富”家長合作,通過收取擇校費、贊助費,學校篩選掉了“窮”家長,也就是忽略了大多數家庭。
(2)一些學校只是同家長委員會合作,以為與家委會合作就是家校合作,忽視了大多數家長。
(3)一些學校只同支持學校工作的家長合作,不能面向全體家長。
(4)一些家長由于種種原因不與學校合作。
2.學校指導家庭教育缺位
(1)家庭教育指導師數量不足。據統計,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每300人就擁有一名家庭(親子)教育指導專家,全美家庭教育機構有700多家,擁有家庭教育指導專家80萬人,人均家庭教育咨詢的次數高于中國近千倍。目前,我國具有專業素質的家庭教育指導專家還不到2萬人,將近7萬人才有1名家庭教育指導專家。據有關機構預測,我國今后幾年內至少需要60萬名“家庭教育指導師”。
(2)許多學校對家庭教育指導師的培訓沒有納入議事日程。
(二)家校合作邊界不清造成的錯位狀況
1.教師錯位——批評家長
據《廣州日報》報道,東莞的王先生最近又被兒子的班主任叫到學校去批評了。開學不到一個月,已經是第二次了,這樣的做法顯然已經逾越了老師的權力和職責,是一種非常錯誤的教育方式,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不可小覷。
2.家庭和學校雙錯位
在家校合作中,存在著學校教育家庭化、家庭教育學校化的傾向,從某種程度來說,學校成了家庭的上級,變成家長的領導,家庭成了學校的分校,學生家長變為老師的助教,造成了學校和家庭雙雙錯位的現象。我們反對把家庭變成學校的附庸,變成單純學習的場所,把家長變成老師的替身,變成老師純粹的助教,只對孩子進行知識教育。
(三)家校合作邊界不清造成的越位表現
1.家長越位表現之一——干教師的活
《華商報》曾報道:西安一所小學的老師把作業答案發到家長群里,讓家長對照著給孩子改作業,五年級家長王女士把一道題改錯了,第二天被老師叫到學校批評了一頓,這讓王女士很生氣,“改作業本來就是老師分內的事,家長幫忙改了還要挨批評?”王女士感到委屈。
2.家長越位表現之二——維權過度
早在幾年前,杭州一小學爆出了一則新聞,五年級(1)班的班主任楊老師因為懷孕被家長聯名“罷免”。楊老師雖然負責,但懷孕期間難免需要隔三差五請假,由于代班老師不熟悉班級情況,一來二去學生成績出現下滑,很多家長對此很不滿。家長們“罷師”態度堅決,甚至動用各種社會關系向學校施壓,這讓學校也很為難。按常理講,更換老師是學校的事,如果家長找學校換老師成了風氣,不僅打擊老師的積極性,也容易使孩子不尊重老師,親子和家校關系也因此受到影響。所以倘若對老師有所指責,可以私下溝通,尋求更好的解決方式。
3.學校越位——給家長布置作業
一名小學生的家長說:今年開始班級要求家長每周寫一篇周記,字數從300到1000不等。這是班主任老師直接給家長布置的“作業”。其實,每年都會出現老師給家長直接布置作業或給學生布置作業連帶家長的現象。老師該不該給家長“留作業”,答案是肯定的:教師根本沒有給家長布置作業的權力。
(四)家校合作邊界不清造成的退位情形
1.家長退位——送孩子入學后就不管了
許多家長把學校當成無限責任公司,把校長當成無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把教師當成無限責任監護人。他們把對孩子的教育看作是學校的事,對學校教育的情況和孩子的在校表現不聞不問,甚至認為孩子出現的一切問題都是學校的責任,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2.教師退位——忽視學生
主要表現在批評教育學生方面,有的言語過激,有的行為失當,結果被家長抓住“把柄”,不是曝光,就是投訴,或連曝光加投訴,導致教師有的辭職,有的免職,有的受罰,弄得一些教師焦頭爛額、心有余悸,對學生的態度由“想管敢管”到“想管不敢管”到“不想管不敢管”,只好放任自流,不聞不問。
(五)家校合作邊界不清造成的不到位問題
1.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不到位
許多家長由于文化水平較差等原因,參與學校教育的能力不足,只能參與學校的一些常規活動,比如聽課、巡查、保安等,只是充當“觀眾”和“聽眾”的角色,還沒有參與到學校的管理和決策層面。
2.教師指導家庭教育不到位
許多教師只是接受教育系統內的“國培”,沒有接受過“家庭教育指導”方面的培訓,不懂得怎樣指導家庭教育,平時不與家長聯系,當學生出問題時才找家長,與家長見面也是指責多,指導少,甚至沒有指導。
二、家校合作的邊界如何劃分
家校合作的界限在客觀上并不清晰,有一種能說清似乎又說不清的朦朧感,大部分是主觀上的認同,因此,家校邊界應保持一定的彈性。實事求是講,家校關系邊界劃分太清,就沒有合作;劃分不清,又矛盾叢生。家校合作的經驗教訓要求我們對家校關系邊界必須進行劃分,這是新時代基礎教育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現就如何劃分家校界限問題談談看法。
(一)認識家庭與學校的關系
家庭與學校的關系是社會關系的一種,它是在教育過程中為完成共同的任務進行交往而產生的。家校都是教育的主體,它們的關系是主體與主體的關系,不是主客關系,因而具有平等性的特征。
1.發揮學校的主導作用。平等的家校關系并不排斥學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導地位,學校的主導作用決定了學校在創建家校合作伙伴關系中應該自覺提高自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認識,并積極主動地接納家長。
2.發揮家長的主體作用。雖然學校在培養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主導性,但這并不能因此削弱和抹殺家庭的主體性和主動性。事實上,家長是家庭教育的主體,也是家校合作的主體。家庭在孩子入學前是教育的主體,孩子入學后也是教育的主體,不能因孩子入學就喪失獨立性。發揮家長的主體作用能夠最大限度地使家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學生的責任,使學校從唯一的教育學生的最大責任者的位置上解脫出來。
(二)學校要主動制定家校邊界劃分標準
蘇格蘭有一種“家校合同”,規定家長必須做到哪些,學習上、行為上、活動中、午餐時……各個方面都有具體條款,家長閱讀以后,如果接受就簽字。如果感覺對方違背了合同,介入了自己的“領地”,可以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可以借鑒這樣的制度,這是保障雙方不互相隨便越權的一個非常好的措施。學校可以分別制定兩個“手冊”:“家校合作教師手冊”和“家校合作家長手冊”,規定教師和家長各自的職責范圍,“教師手冊”先是校委會討論,然后征求家委會意見,最后由教師討論通過;“家長手冊”由學校拿出初稿,由家委會討論,并征求所有家長意見,反復修改,最后再在開學前或開學初由學校發給家長。這樣就能夠使教師和家長明確自己在合作中的職責,知道邊界,守住底線。
(三)家庭要認清家校邊界
“兩個手冊”由學校制定,是學校發揮主導性作用的體現,但家長對“家長手冊”具有表決權,這是家長發揮主體作用的標志。家長要參與“手冊”制定的全過程,簽字后要認真學習,提高認識,增強邊界意識,干自己該干的活,做自己該做的事,在執行“手冊”過程中總結經驗教訓,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使之不斷完善。
(四)家校要擺正各自的位置
在家校合作中,家庭和學校的地位與作用是不同的。
1.家庭處于家校合作的基礎位置。一個孩子從出生到完全獨立進入社會,約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是在父母身邊度過的。因此,家庭教育在時間上既占有“早”的先機,又占有“長”的優勢,是學校教育不能相比的。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礎,孩子所接受的家庭教育一直在影響孩子的學校生活,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永遠的背景和永遠的底色。
2.學校應該占據主動、主導位置。學校是專門的教育機構,如果不能以學校為主導,幫助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價值觀,學校就不可能落實好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為國家培養所需人才。所以,從培養人才的基本要求來看,學校在家校合作中占主導位置是理所當然的。
3.認識家庭與學校的區別。學校是主要的學習場所,其“生活場所”的含義是第二位的;家庭是主要的生活場所,其“學習場所”的含義是第二位的。這是學校與家庭的質的區別。
4.弄清主角與配角的關系。一般來說,在家庭,教育的主角是家長,學校在為家庭提供服務時是配角,是“特派員”,不是“司令員”;在學校,學生教育的主角是教師,家長在配合學校教育過程中是配角,是“游擊軍”,不是“正規軍”。
在家校合作中,劃清界限并不是把家庭和學校分成兩個對立的陣營,誰都不許越界,而是在各自做好自己事情的基礎上,再進行合作,互相幫助,不能“老死不相往來”。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雙方既然有了邊界,就不要隨便越界,想越界必須征得對方同意,須辦理“簽證”,不硬闖對方的“領地”;第二,要堅持平等互利原則,不能自私自利,任何一方不得居高臨下、頤指氣使。家校雙方應正確認識各自的權利、責任,分清主體責任和輔助責任,共同遵守“游戲規則”,不把家庭變成學校的“分校”,不把家長變成老師純粹的“助教”。
作者單位:趙剛 東北師范大學家庭教育研究院
何萍、張穎 吉林省蛟河市新區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