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者,自內而外,以“覺”為主,它與“他律”的自外而內,以管為主,正好相反。“自律”教育,尊重學生,榜樣引領,注重環境,循循善誘,以促進學生自我教育、自我成長為目的;先收其心,再律其行;氣氛寬松,隨心隨性,和諧生動。

“他律”和“自律”,作為辦學育人的“文武”之道,在人的成長過程中都不能少。一般而言,人在從自然人向社會人成長的過程中,先要通過“他律”建立規矩意識,待到自我意識萌發,能夠認識自我、明辨是非、自控能力增強之時,教育的手段應逐步由“他律”向“自律”過渡,使人的“自律”意識得到充分的發展,進而成為有“自律”能力的人。

所以,這“文武”兩道各有其存在的價值,也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系:“他律”是基礎、是前提,“自律”是促進、是提升,由以“他律”教育為主過渡到以“自律”教育為主,是立德樹人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邁進。

現在,我們面對的問題是“他律”太盛,“自律”不足。“他律”過盛不利于立德樹人。因為,“自律”更多培養的是“君子”,“他律”則往往約束的是“小人”。“他律”是外在的約束,不是內在的成長。如果在青少年自主意識萌發、自主能力增強、逐步長大邁向成熟的時候,仍然一味以“他律”待之,不分青紅皂白,追求表面的規矩,必然會給孩子的健康成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輕者叛逆,重者撒謊(為了逃避規矩的懲罰),更有甚者不能形成健全人格——孩子在父母、老師的高壓下,徹底放棄對自我成長的追求,完全依賴和依附于外在的“他律”權威。

過分的“他律”會導致孩子人格“變態”。一些孩子的自主意識被弱化,心智發育遲滯,不能自主、獨立面對學業和交往中的各種困難和挑戰;一些孩子自我管理能力低下,自我意志渙散,沒有父母和老師的鞭策、督促、安排、管理,什么也干不了;一些孩子“人格奴化”,習慣生活在強勢“他律”存在的環境,在善于指令他人的“強人”面前循規蹈矩、唯唯諾諾,完全依附于他人;一些孩子“人格扭曲”,形成雙重人格,在任何時候都是兩副面孔,表面老實聽話,背后伺機搞鬼,是典型的表里不一的“兩面人”。

教育如果不能從“他律”走向“自律”,在該“自律”的時候不讓“自律”,必然會阻遏“自律”能力的充分發展,并使人喪失這種能力。一旦孩子進入社會,往往會很難把控自己。

“自律”教育不是摒棄規矩管理、灌輸教育,而是尊重學生、引導啟發;注重創設環境、營造氣氛;注重文化熏陶、專題活動;注重潛移默化、順勢而為。是“道(引導)而弗牽”,“勸(勉勵)而弗抑”(《禮記·學記》)。

從操作上來說,“他律”易行,“自律”難做。難在什么地方?難在“自律”教育對學校的領導、老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我們要有追求高層次教育理想的自覺,知道教育的真正價值在哪里。其次,摒棄“以管代教”“以管育人”,一味“他律”的育人模式。其三,在“他律”的基礎上,要有適時推進“自律”教育的措施,滲透“自律”教育的方案;還要不斷開辟“自律”教育的空間,創設“自律”教育的氛圍等,不斷促進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升“自律”的能力和素質。

“自律”教育是育人的最高境界,是由有形向無形的轉化,是由低層向高層的攀升。沒有人本理念、沒有人文情懷、沒有高遠追求,這種以“自律”為目標的自我教育是斷然難以實現的。

古人修身有“慎獨”之說,這是“自律”教育的古代表達。現代教育家葉圣陶說“教是為了不教”,是對教育本真的深刻闡述。面對日益走向世界的中國,面對培養能夠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的光榮使命,“自律”教育應當受到越來越多教育“追夢人”的重視和青睞。

作者單位 陜西省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