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泉縣委、縣政府出臺了《石泉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獎懲辦法(暫行)》,該《辦法》顯示,自2019年起,石泉縣將在每年縣財政預算中設立教育高質量發展獎勵資金項目,每年底依據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實施的“一流教體局長”評估結果和縣教體科技局實施的“一流學校校長”、“一流教育質量”、“縣域教育品牌創建”考核結果,分別對符合獎勵條件的縣教體科技局、相關中小學校和縣教體單位,按《辦法》中規定的額度進行分等次獎勵。在重獎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有功之臣的同時,對在年度教育高質量發展評估考核中處于后進狀態的單位或學校,同步出臺了嚴厲的懲罰措施,懲罰措施包括負責人崗位調整、職稱晉升和中高檔聘任受限、調減教師年度考核優秀指標等硬舉措。

責任編輯: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