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評價的瓶頸從哪兒突破?
作者:張家勇
發布時間:2019-02-15 15:42:24 來源:教師報
長期以來,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對教師、學生、學校、教育工作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成為發展素質教育的攔路虎、深化教育改革的絆腳石、教師和學校的緊箍咒,破壞了良好教育生態,扭曲了教育目標,妨礙了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全面落實,是必須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教育評價改革點多面廣線長,必須在實處、細處、深處發力,找準病根、對癥下藥、精準突破,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把提高教育質量作為最終目的,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發展保駕護航。
以第三方評價為著力點,推動評價主體多元化。從制度角度分析,政府作為教育評價主體是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監管,缺乏從嚴監管的動力和壓力,畢竟出了問題大家都有責任,所謂“家丑不外揚”。來自社會力量的監管相對薄弱,能夠參與教育監管的渠道很有限,對教育工作的實質性影響有待提高。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委托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2015年教育部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構建學校內部評價的自我監控和社會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教育評價體系,支持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規范開展教育評價。第三方教育評價機構應運而生,提供委托項目、自主開發項目等教育評價服務,成為教育評價領域重要生力軍。第三方教育評價機構在很短的時間內發展到數千家,但真正掌握現代教育評價核心技術、擁有專業教育評價人才的比例很低,很難提供高質量教育評價服務,沒有能力承接政府外包的教育評價項目。需要以政府購買社會教育評價服務為著力點,積極培育多元評價主體,支持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評價機構創新評價技術,堅守評價客觀中立立場,嚴控評價數據安全,不斷提升基礎能力建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同時,利用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渠道更新家長教育觀念,讓家長更理性地參與孩子成長、學校教育評價活動。
以教育督導改革為重點,切實減輕中小學負擔。從政府內部看,監管主體過多,監管內容過于龐雜,監管活動過于頻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干擾,無暇全身心聚焦主責主業。據調查,中西部地區中小學校長每年接到上級部門下發文件數百份,最高的超過700份,還要接待各類檢查、評比活動,學校管得過多、過細,學校活力出不來。我們亟須以教育督導改革為突破口,吸收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知名學者、教師校長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成立新型教育督導機構,統籌面向學校的監督、指導、檢查、評估、評比、評價活動,切實為中小學減負。試行學校檔案袋制度,對學校進行持續性、科學性評價,不再單純以升學率等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唯一標準。推動國內教育評價機構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加快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
以研發教育評價核心技術為重點,促進教育評價方式多樣化。我國已經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全覆蓋的教育評價體系,但教育評價專業人才匱乏、評價理論與技術相對落后、評價方式方法單一、評價數據質量不高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政府部門對教育工作的監管不外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安排訪談、看資料、專題調研、視察、隨機抽查、現場考察、問卷調查等,被監管單位在監管過程中直接插手很多具體檢查安排,全程陪同檢查組,檢查組難以掌握全面真實可靠的信息。政府和社會對學校的評價、學校對教師的評價、教師對學生的評價,也同樣存在教育質量觀和評價方式方面的問題。我們亟須學習國外先進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技術,加快培養教育評價專業性人才,創新教育評價體制機制,建立德育、素質教育科學評價體系,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建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長效機制,使教育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適應、同人民群眾期待相契合、同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相匹配。
以規范“帽子”為重點,建立現代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高校高層次人才統籌機構,協調各高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規范各類人才引進計劃,統一管理各類人才項目、基金和獎勵計劃,促使人才流動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引進管理機制,嚴格規范人事工作制度,禁止高校采取違規做法招攬人才,不鼓勵經濟發達地區高校從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引進人才。完善人才稱號制度,不再固化各種人才稱號,任職和服務期滿稱號自動取消,不再享受原有待遇。建立高層次人才流動補償機制,給予高層次人才流出高校相應補償。建立合理的工薪制度,制定同一地區、同類型人才薪酬最高限額,避免盲目攀比競相叫價。建立品德、能力、業績、同行評議、學生評價等多維人才評價標準,為高層次人才績效考核提供科學依據。引育結合,重視培養本單位潛力型人才,為不同類型的人才提供平臺和機會,以新的增量盤活存量,引進人才和校內人才同崗同酬,使職業晉升通道、社會上升通道更加暢通,解放教育和科研生產力。
以綜合評價為重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是教育評價的核心,是教育體制改革的中樞神經。長期以來,高考和中考成為揮之不去的夢魘、縛住師生手腳的繩索。綜合評價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重點和基礎,是破解“唯分數”的必然選擇。“唯分數”的直接原因是考試評價標準、手段、形式、主體過于單一。必須繼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確立德育和素質教育的科學評價體系,建立中小學學生綜合評價體系,采用筆試、面試、實操、檔案袋等多種方式對學生進行多維度、多側面的評價,全面考查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發展,引導中小學發展素質教育。綜合素質評價是綜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進一步增強操作性、提高區分度、健全誠信和保障機制,全面客觀地做好學生成長過程記錄。在綜合評價的基礎上,賦予高校考試招生自主權,健全學校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機制,創新招生錄取方式方法,使教育選擇更多樣、成長道路更寬廣,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據《光明日報》,有刪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