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樂教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優化路徑研究
作者:常小川 西安音樂學院 陜西西安
發布時間:2019-02-13 15:22:19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摘 要】音樂可以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能夠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意識,切實提高審美水平。隨著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音樂教學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受到社會各界的重點關注。本文以高校音樂教育管理現狀為出發點,探討優化音樂教育管理途徑,以期對新時期高校音樂教學有所啟發。
【關鍵詞】高校 音樂 課堂管理 優化路徑
21世紀,高校藝術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果,在具體實踐中,大多數高校都對藝術教育進行了探索,并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當前,我國音樂教育事業處于年輕態,特別是高校音樂教育沒有形成體系,存在很多較為突出的問題。高校音樂教師怎樣制訂與音樂特色相符的管理方式,如何突破現有守舊的音樂教育理念與行為,直接關系著大學生人格的形成及素養的提高,影響著高校音樂教育的健康發展。因此,探索高校音樂教育管理新路徑就顯得極為重要了。
高校音樂教育管理的價值與作用
音樂教育是高校素質教育的重要平臺,對大學生美育有著極高的價值,切實加強音樂教育成果,就必須高度重視音樂教育[1]。從高校音樂教育視角分析,教育管理的目的是引領教師進行高效教學,培育學生綜合素養,深化音樂教育成果。高校應該從以人為本、制度性、規范性三個維度出發,構建行之有效的音樂教育管理體系。以人為本是指尊重學生的核心地位,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組織工作;制度性是指以合理的制度為參考依據,為各項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支撐;規范性是指面對一切違法亂紀的言行,都要秉公處理,保證客觀性、公平性,以促進高校音樂教育管理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音樂教育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個分支,也是音樂人才培養的戰略途徑。高校音樂教育管理改革的核心點就是一切工作都要圍繞“學生發展”而進行。教學質量的提升與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是脫離不開的,如果沒有高效的音樂教育管理作為支撐,那么高校就無法實現音樂教育的可持續性發展。
高校音樂教育管理工作已經成為教育事業發展的根本性需要,也是學科教育從綜合性、細致化以及學科自身邏輯演進的必然結果[2]。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辦學規模越來越大,在音樂教育管理方面,基本依靠“二級”管理方式,即“院+系”,同時也慢慢形成了“主模式+多輔助模式”的新型教育管理體系,有效增加了教育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制度性。因此,摸索、嘗試構建新的音樂教育管理路徑,對高校音樂教育工作乃至我國音樂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高校音樂教育管理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1.音樂教育管理機構不完善
目前,高校音樂教育發展最為突出的現實性問題就是領導不夠重視,以及教育理念的偏差。大多數領導對音樂教育工作的價值與作用缺乏清醒的認知,關于美育也是模棱兩可。同時,教育管理機構的態度、理念、形式以及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對高校音樂教育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3]。藝術教研室作為促進高校音樂教育發展的職能部門,也是決定音樂教育成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大多數高校并未設置藝術教研室,殘缺的教育管理機構對高校音樂教育有效開展影響十分巨大。如今,國家正極力促進藝術教育管理工作的完善,但各高校貫徹與落實的情況并不盡如人意,唯有設置完善的音樂教育管理機構,才能為音樂教育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撐。
2.教材內容缺乏規范性與時代性
高校音樂教材缺乏規范性,教學大綱也不獨立、健全,選擇教材時又存在隨意性。在高校音樂教育管理視角下,音樂教材需要以教學計劃、教育特色為依據,精心挑選。教育部門可以組織學者、專家以及一線教師或優秀高校牽頭,共同編寫音樂教材與教學大綱,力求為高校音樂教育工作提供統一性指導。同時,音樂教材內容必須與大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目標相統一,以學生音樂認知能力為立足點,側重題材與體裁的多元化,保證音樂基礎知識和音樂作品之間的巧妙交叉、承接,這樣就能夠讓學生更容易接受。因為,學生來自不同的地區,他們有著民族之分、信仰之別、文化之差,編制涵蓋多民族音樂內容的教材,更利于學生討論、分析、學習。音樂教材內容還應與民間音樂相融合,例如傣族音樂、陜北民歌等。教育部門可以邀請民間藝術家和音樂教育專家共同編寫音樂教材,這樣不僅可以吸引學生眼球,還可以讓學生了解我國傳統民間音樂藝術文化,促進地方音樂的弘揚、傳承以及發展[4]。因此,唯有制訂健全、有效的教學方案,編制旗幟鮮明、內容多元化的音樂教材,才能保證音樂教育工作的有序開展,切實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
3.教學形式固定、單一
音樂實踐活動是高校音樂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不同學校實踐活動有著各自的特色。目前,高校音樂實踐活動一般分為藝術團、軍樂團、舞蹈大賽以及歌唱比賽等,這樣可以營造一種溫馨、輕松,卻又不失文化藝術氣息的音樂教育環境。但實際上,與音樂基礎知識有關的普及性活動十分少,音樂專題講座或者是音樂會等藝術活動往往受到學生的冷漠對待,這就為深層次的音樂教育造成了負面影響。高校音樂教育面向的是所有學生,開設音樂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培育和發展學生的綜合素養。因此,高校音樂教育應該擴展普及范圍,提升質量,促進學生藝術素質的養成。
高校音樂教育管理的新路徑
1.構建完善、統一的教育管理體系
完善的管理體系是高校音樂教育有效落實、有序開展的根基。為了促進音樂教育的可持續性發展,高校需要制訂相關保障措施,成立專門的音樂教育部門、教研室或音樂藝術教育中心,同時指派專職人員進行管理,力求人員、責任落實到位。即使高校音樂教育管理掛靠于藝術系或團委等部門,也要設置音樂教研室,并配備專職管理工作人員,明確具體責任與崗位要求,以保證音樂教育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5]。掛靠于音樂院系下,雖然師資力量雄厚,設備設施齊全,為音樂教育管理創造了優越的條件,但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其配備的任課教師基本為專業教師,教學專業性強,學生的學習壓力十分大,不利于學生音樂素質的培養。此外,學校應該成立專門的藝術中心或部門具體承辦與管理藝術活動,并配備專職教師,提供專用場地及設備,如藝術團體活動排練、演出以及管理等。這樣不僅能夠為學校藝術團體增光添彩,還能吸引更多的學生參與藝術活動,促進其音樂素質的養成。
2.開設民族傳統音樂文化課程
高校學生大都來自五湖四海,其中不乏少數民族學生,他們更期待了解、學習本民族的音樂文化或者其他民族音樂文化。但音樂課堂教學中,教師一般以自己的專長或者課題作為授課內容,脫離了面向全體學生的軌道。因此,音樂課程設置需要以統一的教學大綱為指導,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編制專屬自己的教學大綱,以此為前提,開設音樂基礎課、傳統民間音樂鑒賞課等。為防止由于硬性要求導致學生排斥音樂課,教師編排課程內容時需參考學校及學生的具體情況,綜合考量大學生音樂素養的差異性,充分尊重學生的個性化特征,從學生的關注點、興趣點出發,引導學生鑒賞古典與傳統民間音樂的同時,對學生偏愛的現代音樂也要給予支持[6]。
3.采用多樣的教學形式
高校音樂教學體系中,欣賞課是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與創造力的有效途徑。受傳統教育理念影響,中小學時期音樂教育取得的成果并不客觀,且學生了解、積累的音樂知識也很少,高校音樂欣賞課的開設,為學生了解音樂知識、文化提供了平臺,也深深刺激著學生的音樂細胞,使其迷戀上音樂。教師可以借助古今中外的經典音樂作品,循序漸進地幫助學生豐富音樂知識,拓展視野,培養學生的音樂理解、感知能力等。大多數教師認為學生對流行音樂十分感興趣,而對傳統戲曲、民族音樂等卻較為冷淡。基于表面角度分析,此問題與音樂教育理念是相悖的,但是將流行音樂與民族音樂相融合,必然會產生“化學反應”。例如,教師在講授我國民族音樂基礎知識時,可選擇《菊花臺》進行導入,然后與民族音樂知識一起講解。傳統教育理念下,受“填鴨式”“灌輸式”的影響,盡管教師所講的音樂教學內容比較多,但效果卻不是很理想,學生的積極性極低。此外,高校音樂教學要選擇“課堂+實踐”的形式,“課堂”是第一課堂,是核心,“實踐”是第二課堂,是輔助。課堂教學分為理論課與實踐課,其中理論課包含音樂基礎知識、基礎樂理以及作品鑒賞等。實踐課包含合唱、舞蹈以及樂器演奏,等等[7]。在第一課堂教學的基礎之上,借助第二課堂加以練習,以多姿多彩的第二課堂抓住學生的眼球,吸引學生積極參與,是高校音樂教育管理最有效的途徑。
4.組織實踐活動
大學生有理想、有朝氣、有活力、有獨立思考能力,也有著叛逆心理。對此,高校音樂教育管理需要側重實踐,通過“理論+實踐”,培養學生音樂學習的興趣,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第一,注重構建校園音樂文化,比如通過大合唱、音樂匯演等集體性實踐活動,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為學生參與構建校園音樂文化創造機會,于無形中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第二,側重組織校外實踐活動。學校應該借助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可以通過組建文藝演出團隊、追尋音樂故里等有關活動,在學生心里埋下一顆音樂種子,讓它慢慢發芽,茁壯成長。第三,通過各種形式的實踐活動將音樂滲透到教育的各個方面,使學生能夠真正感受與體驗音樂帶來的獨特魅力。例如,在校園廣播播放經典音樂、組織畢業匯演或者邀請名家名人表演等,使學生能夠在輕松、愉悅的校園文化氛圍中,慢慢地接受音樂的熏陶,從而提高自身音樂素養,實現全面性發展。
結 語
高校音樂教育管理需要以現實情況為立足點,厘清思路,吸納寶貴的教育管理實踐經驗,并結合音樂教育管理目標與現狀,緊緊抓住素質教育理念帶來的新機遇,努力探索一條與我國基本國情相符,充滿活力及朝氣的音樂教育管理之路。
參考文獻:
[1]陳乾英:《立足地方 培育特色——地方高校音樂公共課程中本土音樂元素缺位的審視與對策》,《美與時代》(下)2016年第1期,第120-121頁。
[2]來水娥:《傳統音樂融入國民教育的現狀、問題與路徑分析——以浙江省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例》,《浙江社會科學》2017年第7期,第145-152、160頁。
[3]呂薇:《高校公共音樂教育現狀的調查與研究——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例》,《教育教學論壇》2015年第2期,第53-54頁。
[4]王靜宇:《淺談高等院校音樂教育管理的意義與開展》,《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6年第15卷第3期,第74-77頁。
[5]林妍:《民樂藝術在高校文化建設中的參與價值與實踐——以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為例》,《藝術教育》2017年第17期,第233-234頁。
[6]何敏楠:《音樂院校學生樂團建設制度研究——四川音樂學院青年交響樂團與日本伊麗莎白大學交響樂團建設經驗之比較研究》,《音樂創作》2015年第1期,第140-142頁。
[7]鄒敏華、盧盈盈:《高校音樂專業藝術實踐與校園文化建設——以閩江學院雙效雙贏實踐教學為例》,《閩江學院學報》2015年第36卷第1期,第133-138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