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經國務院同意,由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也被業內稱作“減負三十條”。一系列措施的出臺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大家普遍認為這些措施是迄今為止最全面、最具體的減負措施,要落到實處需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形成合力,才能使政策落地生根。

從作業源頭上改革

在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方面,“減負三十條”提出,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布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在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責任方面,要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鼓勵孩子盡展其才,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或請家教給孩子增加過重課外負擔,有損孩子身心健康。

長期關注學生減負的陜西省政協委員、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區域教育發展研究院院長王越群,多次提出中小學減負提案。他建議,在作業布置辦法上借鑒域外成功經驗,由省市縣各級教育部門統一要求,規定學生的家庭作業按班級全體任課教師統一布置作業,各學科教師協商布置家庭作業,用控制作業總量的辦法,統一布置學生可承受的各科家庭作業。不僅如此,教育部門要堅決杜絕書商或出版商等各種劣質的教輔材料,杜絕學校為學生采購或推薦現成的書店出售的作業輔導材料,作業應該是老師原創命題。

陜西省旬陽縣師訓教研中心師訓部主任李博建議,學校和教師要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要精心設計教學,優化課堂教學,在學科教研上下功夫。教師要精心設計練習,當堂作業,突破重難點;學校要加強課外作業管理,切實做好當日作業量平衡工作,做到適量有度;設計有針對性的作業,增強開放性和實踐性;作業講評與批改要及時高效。

走出“學校減、家長增”的怪圈

在“減負三十條”中,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同時地方各級政府要克服片面評價傾向,深化考試招生改革,開展減負督導檢查。

“基礎教育的壓力來自高考評比壓力的傳遞,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評判也是以中考成績為基準來評判的。”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勝利小學校長王衛國認為,壓力傳遞到小學教育,家長大多理解為“素質教育搞得好,不如考試成績考得高”,校長也是把教學成績作為教師教育水平大加評說。久而久之,考試成績高的學校四處宣揚,考試成績差的老師只有默默加大學生作業量,以求與他人平起平坐。

受升學率影響,近年來中小學校外培訓如火如荼,給中小學生增加了過重的課外負擔。2018年是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頻繁的一年,教育部等部門連續出臺文件,重拳揮向非法校外培訓機構,截至2018年12月30日共有2758個縣(市、區)完成專項治理整改任務,占縣(市、區)完成率93.08%;近27萬所校外培訓機構得到整改,整改完成率98.93%。

王越群教授認為,從教育行政和學校層面來說,要想減負就要堅決取消各種變相的小學生考試排名,不管是實質的還是表面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開展家校合作教育引導家長正確看待孩子的學習成績,不能避免出現一方面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讓學生少做作業,而另一方面家長又私自做主給孩子報各種課外學習輔導班、補課班,加重孩子負擔,形成學生課業負擔“學校減而家長增”的奇怪現象。

減負關鍵在落實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教育部到地方行政部門先后出臺過成百上千的政策文件來解決減負這一老大難問題,減負卻被人稱“越減越重”,這次的結果又會如何呢?

對此,陜西省特級教師、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楊永厚卻并不樂觀。他提出,減負幾十年,學生負擔過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至今并未形成一個科學、公認、合理的解釋,“病因”不明,何談“治療”?另外,減負問題治理為何收效甚微?是我們把脈不準,解決問題的思維、思路存在缺陷,還是所制定的政策措施不對癥,或者是減負本身有了“抗藥性”?這些問題值得思考。

“許多減負文件提出了不少解決的方法措施,可真正能夠落細、落實、落地的有多少?如對學校提出的控制學生作業量,減少考試次數、評價學生等措施,教育主管部門建立了長效檢查機制了嗎?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整頓、規范性要求,誰去經常監督檢查?對學生家長的要求,又靠誰去負責呢?”他擔心,減負政策盡管設計很好,但在落實環節存在“真空地帶”,始終未能真正落實。

“出臺文件,發個通知是容易的,關鍵在于執行。”西安一小學家長杜先生認為,中小學生減負減而不止,原因涉及教育不均衡、家長望子成龍心切、學校追逐名利等問題。但最根本的問題是執行落實,只有明確職責、督促檢查、嚴格問責等才能將政策落到實處。

“中小學生減負問題很熱,也很難。怎樣使中小學生過重的負擔真正減下來,讓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我們要做的工作還很多,要走的路也很長。但我們更需要的是堅定、堅信和堅持。”楊永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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