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現階段高校資助工作體系革新
作者:宮 飛 西安醫學院 陜西西安
發布時間:2018-09-13 11:32:24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摘 要】現階段高校的資助工作已全面擺脫單一的物質資助階段,建立健全了與大學生資助相關的一系列政策體系;不僅納入高校資助范圍的學生對象種類更加健全,而且資助資金的來源也更為廣泛和穩固。在中央、地方政府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資助資金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高校資助工作也產生了諸多急需解決的事項,諸如“道德危機”“假貧困生”“人情資助”以及高校資助的成本、效率問題等。大學生資助工作不僅事關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更是共享發展理念的具體落實,應該予以高度重視。
【關鍵詞】高校資助 教育公平 資助工作革新
高校資助工作存在的基石
為解決“有學上”的問題,2007年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1](以下簡稱《意見》)。自該《意見》實施以來,各地方政府、各類高校積極響應、落實,逐年增加的資助資金與資助政策使“有學上”的問題從生存模式轉變為發展形態。
高校資助不僅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惠民政策,同時也是踐行社會公平落實在教育領域里的延伸。教育公平滲透在高校資助領域大致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受到資助的機會是否均等。另一部分是資助是否促進了教育公平的實現。筆者認為前者更為引人關注或者說更為直接,而后者才最為重要,因為高校資助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有學上”,就是為了解決教育公平的問題。現實中由于資助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導致資助制度在運行時產生了一些有悖于公平的理念,也正是這樣的理念使得教育公平的最終目標未能取得較大的成效。
高校資助工作的現狀
依據《2016年中國學生資助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內容,僅2016年受到資助的高校在校生為4281.82萬人次,資助總金額為955.84億元,資助種類包含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共計11個門類[2]。《報告》充分說明了近年來我國高校資助工作的發展規模與資助資金量的龐大及其所呈現的上升態勢,但卻不足以說明教育公平結果的成效。換言之,就是很難說明高校資助是否分配公平與是否促進教育結果公平這兩個問題。筆者結合實際工作感受及國內外主要理論學說,將高校資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事前與事后的角度一分為二地進行闡述。
1.高校資助的分配問題
(1)人情資助、關系資助呈蔓延態勢
由于現階段高校資助的模式是由省一級政府的教育廳(局)以劃賬的形式將款項分配給各個高校,高校再依據獲得資助的具體名單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資助金轉賬到具體的學生賬戶。如此一來,能否進入所在高校的資助名單便成為學生們最為關心的議題。就高校資助工作而言,對于貧困生的認定主要有兩個關卡,一是需要申請資助的在校生必須提供一份由所在地民政行政部門蓋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二是需要通過由輔導員等成員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的投票。
對于上述的第一項關卡,由于資助金的劃撥并不需要學生生源地政府的直接投入,因而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證明事項上未能做到公正與嚴謹,有的部門會更多地考慮地方利益或為人情或為關系,在并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困難的證明。從高校資助工作的實際出發,正是由于此項關卡所應具有的意義大打折扣,才使得高校資助工作舉步維艱。上述第二道關卡,即由輔導員及班級成員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對符合申請資助資格的學生進行民主投票。該項關卡在發揮一定民主作用的同時,也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評議組成員的投票反映出申請者經濟困難與否的本質。但是由于其教育與管理者本位的出發點,加之申請者作為一個理性自利的個體,往往會虛報和夸大經濟困難狀況以達到盡可能爭取到資助金或爭取到更多資助金的目的[3]。
(2)高校資助的效率急需改善
伴隨著我國2020年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目標,與現階段高校擴招帶來的經濟困難大學生人數擴大的現象。高校資助工作作為我國高等教育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承擔著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負擔,更肩負著維系和保障社會安定的責任。現階段高校資助工作依然維持著較為傳統、保守的工作模式。傳統的高校資助模式不利于應對日趨擴大的經濟困難大學生群體,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實現。正如上文所述,高校資助工作已經從生存模式轉變為發展模式,高校資助工作的效率問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國家教育成本的問題。高校資助工作的量在擴大、質在提高,勢必將投入更多的教育資源、人力資源、物力資源以及時間成本。因此,通過建立健全資助信息平臺來解決高校資助的效率問題已迫在眉睫。有學者對此也作了相關專題研究,從所調查的數據中發現:約有20所中央直屬高校未完全建設高校資助網站;而在其余100所中央直屬高校中,仍有接近半數高校雖然建立了資助信息平臺,但多數拘泥于形式并不具有相應的功能[4]。
2.高校資助的事后問題
(1)高校資助宣傳效果有待提升
高校資助宣傳工作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對高校資助政策、資助形式、受資助條件等的宣傳;二是對高校資助效果、勵志故事的傳遞等榜樣宣傳。當前高校資助宣傳工作普遍存在相對強調政策宣傳而輕視甚至忽略資助成效宣傳的問題。高校資助賴以存在的根本不是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或者貧困大學生的出現,而是育人為本的核心理念。換言之,就是所有類型的高校資助工作的展開,應無一例外地圍繞“育人”這一核心理念。但現實中,無論是在事前或事后的宣傳工作中,高校資助工作看起來更像是在扶貧攻堅。當然扶助、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是高校資助工作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但它并不是全部的資助工作內容,也不能代表高校資助工作的全部。
(2)高校資助正面臨“道德危機”
“道德危機”一詞較早出現于經濟哲學領域,由美國經濟學家阿羅(Kenneth J.Arrow)提出。隨著社會的市場化、功利化,道德水準的滑落已經成為一種趨勢。早在20世紀我國改革開放初期,曾提出過經濟文明與物質文明“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但其收效并不樂觀,在功利趨勢的影響下“道德滑坡”最終演變為“道德危機”[5]。高校資助本身既帶有經濟性,又帶有救助、輔助色彩,同時還具有一定的社會參與性。因而在功利趨勢的影響下,高校資助所面臨的“道德危機”也并非筆者危言聳聽或有意而為之。
筆者認為從高校資助實務的角度出發,高校資助所面臨的“道德危機”應當作廣義理解。一是“道德滑坡”,即受資助的大學生群體愈來愈多地存在“等、靠、要”的懶惰心理,為了滿足虛榮心購買、消費高檔產品的現象比比皆是;二是“道德危機”,即少部分申請者為了獲得資助或者為了獲得更多資助而弄虛作假[6]。受資助者的“道德滑坡”可以定義為一種風險存在,這種風險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演變、發展成為“道德危機”,最終導致教育的失敗。高校資助存在的前提與根本任務是為了更好地育人,而時下高校資助工作對于風險的干預尚處于疲于應對的狀態,再加上法律素養、法制教育的缺失,最終使得其在處置“道德危機”時顯得捉襟見肘。
育人為本理念下的高校資助工作革新
2010年7月發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同時強調要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7]。從教育的戰略利益角度出發,高校資助不僅要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學上”,還要將受資助的學生培養成政治素養過硬、心理健康、道德高尚、心懷感恩和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因此,高校資助工作必須融入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內涵,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不斷推進改革創新。
1.制度完善與人文內涵建設
(1)完善教育資助法制建設
完善教育資助法制的意義不僅在于使高校資助工作有法可依,還可以減少人治的弊端。現階段關于高校資助的相關法律法規仍處于相對空白階段;盡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條文中可以找到與教育資助相關的條例,但由于立法本身的局限性,而并未規定相關的具體實施方法。
自2007年國務院印發有關資助的《意見》以來,高校資助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在校生采取分門別類的方法,細化資助項目、內容并兼顧物質貧困與心理貧困。雖然該《意見》的實施大面積、大范圍地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但是作為制度本身依然存在不足之處。具體而言,就是對于資助工作實施過程中的要求以及不利后果的責任等未作明確劃分,因而給人情資助、關系資助等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高校資助法制化的完善,一方面利于高校資助工作的開展,能將責任具體化,還有利于弘揚社會正義理念;另一方面,能夠約束不同主體之間的趨利行為,減少資助過程中道德危機發生的幾率。因此,筆者呼吁相關部門應盡早出臺高校資助相關事項的行政法規、規章,從而為踐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做好法律保障。
(2)嚴守審核第一關
“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放在高校資助工作領域,意思就是再好的資助政策、再完善的資助法制體系,仍然需要具有良好法律素養的主體才能將資助工作做好。現階段由于關系資助、人情資助的蔓延,在校大學生提供一份由其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并不是一件難事。這樣,一方面真假貧困生全部都順利進入各個高校的審核環節,在資助金有限的前提下、在家庭經濟情況沒有實際調查的情況下,顯然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對于高校而言,申請的學生都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標準,即在都能提供全部貧困證明材料的情況下,高校并不比地方政府或者民政部門更加有辦法區分哪個學生的家庭更加貧困。
筆者從有效解決第一關審核的公平與公正角度出發,呼吁教育和民政部門能在高校資助工作領域互相協助、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畢竟高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而非行政。
(3)加大誠信教育與素質教育的投入
教育資助的意義遠比物質資助深遠,其高尚之處就在于對經濟困難學生的人格塑造,使其樹立良好的道德品行,養成自尊自愛自力的品格,以求達到全面、健康、發展的目標。相比于單純的物質資助,教育資助的重點與難點就在于精神資助。高校資助工作中精神資助又可以從兩個方面去考量:從育人為本的角度看,誠信教育是資助工作中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大學生正處于“三觀”的認識、培養與定型時期,而社會中的不良思想沖擊著大學誠信體系的構建。因此高校必須不斷加強大學生誠信體系教育,完善大學生誠信評價體系并將其作為日常考核的重要內容。從“全面發展”的角度看,素質教育的核心內容在于社會實踐,大學生可以通過社會實踐增加對社會的了解,同時培養綜合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高校應當積極探索和健全與知識學習相結合、道德品質樹立相結合、綜合素質提高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著力推進受助貧困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效果。
2.創新高校資助工作模式
我國高校資助理念應從生存型提升為發展型,其中資助工作理念的提升是貫徹落實國家高等級人才培養新要求的具體體現[8]。筆者從現有高校資助工作模式效率低造成高等教育資源的成本不斷增加,教育資助成效宣傳力度不足,資助形式缺乏多樣性,滋生“等、靠、要”之不良風氣等方面提出革新建議。
(1)加大成效宣傳及勵志典型的示范作用
一是在大一新生入學前加大資助政策及資助方案的宣傳力度,使新生對國家教育資助的政策、方案了解得更加透徹。同時,應在廣大農村尤其是經濟貧困人口占比大的地區普及性宣傳,以達到獲取資助信息資源層面上的公平。二是在大學生中宣揚受資助大學生的優秀事跡、勵志路程,不僅要感染大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群體,同時也要感化其他大學生群體,最終將高等教育的資源使用最大化。
(2)建立健全高校資助信息化平臺
隨著高校資助種類、工作內容日趨多樣化、復雜化發展,高校應建立健全資助信息平臺,提高教育資助的效率,減少高等教育資源尤其是人力資源的浪費。同時,應避免拘泥于高校資助信息平臺功能的形式化,除了公開教育資助政策、方案及年度資助結果外,還應注重信息平臺的管理與功能開發的規范化、科學化。
(3)轉變高校在校生受助的被動性
一是要轉變大學生受資助的被動性,高校應當增加勤工助學型資助的種類與范圍,為受資助的大學生提供可行的實踐與思考的機會,從而讓更多的貧困學生能在自主、自力中理解教育、理解人生、理解資助育人的理念。二是通過兩個長假實行精準家訪,通過常態化的家訪不僅可以從現有模板化的貧困證明中走出來實際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還可以通過了解其生長生活環境、家庭成長背景等信息,為后期的個性化思想教育打下基礎。
大學生資助事關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事關脫貧攻堅和共享發展理念的落實。高校資助工作的發展革新之路需要學生、教師、教育管理者乃至國家法制層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全面地為黨、為國家培養出高素質創新人才,才能為建設高等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
[2]教育部:《2016年中國學生資助發展報告》。
[3]黃建美、鄒海貴:《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中的道德風險與道德教育》,《中國高教研究》2013年第5期,第87-90頁。
[4]曲紹衛、范曉婷、曲垠姣:《高校大學生資助管理績效評估研究——基于中央直屬120所高校的實證分析》,《教育研究》2015年第8期,第42-48頁。
[5]肖群忠:《道德危機的拯救與文明大國的崛起》,《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9卷第1期,第11-15頁。
[6]賈明超、范正祥、陸斌:《“育人為本”資助理念視角下的高校資助工作探析》,《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6期,第70-72頁。
[7]國務院:《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8]黃燕、王林清、馬彥周:《參與式資助:我國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發展的新階段》,《思想教育研究》2011年第8期,第99-10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