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各區縣開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班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嚴查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禁止“一證多址”辦學

此次治理行動將依法整頓各類違法違規辦學招生行為。清理無證非法辦學行為,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有照無證類,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超范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杜絕“一證多址”辦學行為。

嚴禁培訓機構“超綱教學”

治理行動將整治以“應試”為導向的各類培訓班。堅決清理和取締違規舉辦的各種補習班、輔導班、興趣班、提高班和特長班等,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切實減輕學生校外負擔。市(縣、區)教育部門要在官網上向社會公布轄區內符合相關要求、無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培訓機構要建立“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本次治理行動將嚴查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或者參加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組織的各類競賽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嚴查公辦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嚴查公辦學校和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違規行為。

此次治理行動從4月中旬開始動員部署,4月下旬至5月底進入全面摸底階段,6月至11月為集中治理階段,12月至明年3月為鞏固總結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