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信奉“放養”的彎彎媽(化名)被小升初嚇住了。據媒體報道,她通過“在行”約了一個小升初“專家”,對方用兩個小時給她普及“坑班”“點招”“上岸”等詞匯,她做了2000多字的干貨筆記。在朋友圈里播出這份“教育焦慮指南”后,彎彎媽也加入了陪孩子上奧數、占坑班的大軍。

所謂“坑班”“點招”,本質上就是一種變相的擇校。彎彎媽的經歷,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或許顯得并不特別。但在今年2月底,教育部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后,還出現有家長為“坑班”而忙的現象,無疑令人意外。

正如有專家指出的,產生校外培訓無序和違背規律各種亂象的重要原因,是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明里暗里的條件要求造成的。比如,一些學校假借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進行篩選,或者承諾參加指定培訓機構的孩子可優先入學等,這些都在客觀上令家長不敢輕易讓孩子徹底告別課外培訓,甚至參加課外培訓依舊被部分家長視為孩子上“好學?!钡那瞄T磚。

正是洞悉了上述現實,《通知》明確要求,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而近日教育部再次出臺通知,重申了“十大嚴禁”,其中就包括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但從現實看,切不可低估培訓機構與學校特別是個別名校之間或明或暗的利益勾連。要知道,一些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合作關系具有一定隱蔽性,它可能借用其他名義和噱頭來進行,比如一些培訓機構以“上岸”來指代“坑班”。還有一些則是利用民辦學校的招生自主性來回避政策對“點招”的限制。這些都啟示相關禁令的執行要有剛性,盡量壓縮“鉆空子”的空間。另一方面,則要全面推進就近入學原則的落實,降低擇校的可操作性,打消一些學校、培訓機構乃至家長的僥幸心理。

不過,斬斷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不當利益糾葛,仍只是從客觀上阻滯“坑班”和“點招”的現實路徑,是致力于實現不能“擇校”,可以說仍只是治標。而要讓擇校從“不能”變得“沒必要”或者不想擇校,則還是需要上升到治本高度,那就是通過增加優質教育資源的供給,提升教育資源的分配均衡,以在根本上緩解家長的擇校沖動。

說到底,擇校之風的興起,根子還在于優質教育資源這塊蛋糕有限,且在分蛋糕上不夠均衡,而形成了部分家長依賴于“另辟蹊徑”,比如讓孩子加入“坑班”,來完成對有限資源的充分競爭。所以,要徹底打消部分家長的擇校心思,便要繼續做大優質教育資源蛋糕,繼續推進分配公平。

“坑班”和“點招”的形成,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不當“掛鉤”,確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家長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期待和孩子對名校的渴望,與有限的優質教育資源的沖突,才是根本原因。因而,要真正遏制住“坑班”式擇校之風,避免減負新規執行后出現“學校越來越松,家長越來越‘瘋’”的尷尬,還是得勠力加大教育資源特別是優質教育資源的供給。這或許難以一蹴而就,但卻別無選擇,必須一步一個腳印地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