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羅賓實施的三次告知行為為例。第一次告知出現在前例:首相即將到來。女王和首相的會面為既定國事安排,言語事件的威脅度不高,彬彬有禮的羅賓以“ma’am”相稱表示尊重,直接告知女王首相即到(The Prime Minister is on his way, Ma’am.),請示女王起身前往。第二次告知行為關乎戴安娜事故,威脅程度較高:首先,時為深夜,女王已經睡下,想來此時極不情愿被打擾;其次,戴安娜受傷對女王來說為壞消息。羅賓多處使用禮貌策略:問候,尊稱ma’am為積極禮貌策略;對自己深夜造訪表示道歉,解釋造訪原由(But I just had a call from our Embassy in Paris.),先不提壞消息詳情(It’s The Princess of Wales),降低事件的威脅程度,以防給沒有心理準備的女王造成太大沖擊,為消極禮貌策略。第三次告知行為事關治喪委員會的商討結果。治喪委員會的決定與女王反對對外公開悼念儀式的想法不一樣。告知女王上述消息意為否定女王想法,威脅到女王的積極和消極面子。在實施威脅程度較高的言語行為時,羅賓的語言更加禮貌。羅賓首先問候,使用尊稱;預先告知女王會議的召開,給女王一定的心理準備;告知會議決定結果時使用...a public funeral, would be more appropriate,語氣委婉,降低提議者對公開悼念儀式提議的肯定程度,避免與女王針鋒相對。另外,羅賓在告知女王具體消息前,猶豫了較長時間,表示自己不愿告知女王如此消息,顧及了女王的想法和面子。治喪委員會建議在“Taye Bridge”舉行葬禮更是威脅到王室顏面,因為事先選定此地為女王母親將來行葬之處,何況羅賓在告知此提議時,當事人即女王母親也在場。考慮到消息的威脅程度,羅賓采用“At the moment”,“they’re suggesting”,“these are early days”一系列限制語,向女王和女王母親表明所述事件為初步計劃,并非最后決定,尚待女王批準,尊重了女王權威,為積極禮貌策略;多次停頓表示不愿告知兩位女性接下來的不快信息,降低言語事件的威脅程度。就請求設立吊唁簿而言,羅賓停頓以示不情愿告知此消息;在轉述提議者的建議時使用間接請求策略(the police commisioner was keen that you consider...the idea of a condolence book),意為提議者懇請女王考慮、批準,尊重女王的權力;而后解釋原因,使事件聽起來好接受一些。總之,無論告知戴安娜傷情還是葬禮、吊唁簿事件,給女王面子帶來的威脅都比告知首相即將到來要大,羅賓在告知上述違背女王心意的信息時也就較多使用了積極和消極禮貌策略,凸顯對女王權力和決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