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德育多元評價體系的實踐研究 ——以“陽光學子”評選活動為例
作者: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學 龐冬青
發布時間:2017-12-22 10:58:20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為了發展學校德育工作,建立符合校本特征的德育評價體系,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學首創“陽光學子”評選活動,激勵學生品德發展。本文闡述了“陽光學子”活動的設想,從理論層面論述了活動的意義,同時還提出了活動在實踐中的幾點思路,包括評價主體、評價的原則以及評價環節的確定,界定了評選指標的內涵,為活動的進一步推廣提供了積極的參考借鑒。
傳統的學生評選活動很少有專門針對德育方向的,如“三好學生”是對學生整體素質的評價;“優秀班干部”則側重學生管理班級方向;“優秀進步生”側重學生學業水平的提高。因而確立一個專門針對學生品德發展的評價活動,能夠讓學生對自我品德發展的正確方向有更為明確的認識,在促進學生品德的自我監督和自我改進上也非常迫切。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學率先提出以培養“陽光學子”為導向的陽光學子評選活動,活動立足校本,實現了德育評價理論與實踐的創新結合,為中學生德育發展規劃了新的方向。
一、理論基礎
1.政策導向。
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出,“學校對學生的培養不能單一,應該更加的多樣化,使不同特長的學生都能在學校找到適合他的發展,學校要創造適合創新型人才成長的環境。學校的教育應符合不同階段學生的心理特征,通過不斷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建立多元的評價方式,最終形成每一個學生的潛能都被激發的局面”。而教育部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也提出“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國家不僅要求德育評價多元化,更要求評價應貼合學生的發展,給每個有潛能的學生提供發展的平臺。
2.心理需要。
著名的認知心理學家加德納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論在教學評價中的應用是深遠的,他鼓勵評價應當引導學生的進步與發展。學者葉飛也提出在德育評價中應當避免簡單地給學生劃定品德等級,應盡可能保護學生的尊嚴,尋求一種關懷的評價方式,讓學生得到更多的贊賞。基于這一思想,德育評價是否也能做到既保護了學生的尊嚴同時又不失激勵性。注重評價的過程性,淡化評價的結果以及強調學生的主體作用是最佳的解決方式。讓學生積極投入到評價的過程中,自我要求、自我監督,同時接受老師和同學的建議,讓學生通過主體活動感受激勵和建立自信。適宜的評價活動更有利于學生樹立和強化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規范行為,從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陽光學子”的設想
西安市第八十六中學是一所公辦的完全中學,學生年齡跨度大,生源情況分散,如何確立一個集全面性與激勵性一體的德育評價體系是該評價活動的難點。
首先,化繁為簡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首要思路。整體的德育評價對于大多數學校來說,操作難度大,概念相對籠統,指標確定難以把控,而把德育指標分解為幾個概念較為淺顯、明確的內容就使評價活動在操作上容易得多,同時這樣的評價內容也能讓更多的學生參與進來,評選過程更清晰。
其次,體系的內容在簡明的同時也應盡可能考慮全面性和針對性。事實上,僅從數個指標就想全面衡量出德育水平是不切實際的,但是立足校本且有針對性的確立目標卻可以讓評選活動更具有激勵性。活動之初,首先確定了評選的大致方向,即思想品德、個性發展、情感態度、身心健康四個大方向。隨后又對這些方向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細化,確立了八個指標體系(如圖1)。除此之外,學校還增設了一類自定項目,讓更多有閃光點的學生獲得激勵。
再次,為了解決如何讓更多的學生參與進來而又不失評選的本質這一問題,學校將“陽光學子”活動設立了“學校—年級—班級”三個梯度,形成了班級自薦初選,年級風采展示,校級表彰頒獎的評選模式,為更多有潛力的學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臺。
三、實踐應用
1.參與評價的主體。
傳統的評價往往是老師評價學生,這種封閉的評價方式,致使評價者與被評價者相互分離,評價不再是評價者與被評價者之間的對話、理解和協商,而成了評價者(教師)單方面的獨斷專行。為了改進傳統評價的缺憾,“陽光學子”評選提出了以學生評價為主,教師評價為輔的評價模式,也就是通過教師提名候選人,而由學生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自己認可的榜樣。這樣的優勢有三點:(1)鼓勵學生作為參與主體可以加強學生的情感體驗,有利于通過評價建立和鞏固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從而知行統一。(2) 提升評價的可信度和準確度。“陽光學子”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學生群體作為接觸最為密集的群體,勢必對彼此有著更為直觀的了解,以學生為主可以避免評選過程武斷和盲目。(3) 教師為輔的作用在于縮小評選范圍,讓評選過程更高效。學生受到社交關系、評選標準分散模糊等因素的影響,完全以學生為評選者,會導致候選面積過大,選票分散等負面影響,因此教師提名候選人能夠大大避免這一弊端,從而使學生的評選結果相對集中,更能反映群體的投票意志。
2.評價內容的設定原則。
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就如同評價活動的尺子,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指標體系的建立首先要考慮到的應當是發展,評價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基于這一個目的,“陽光學子”評選活動的評價內容在設定之初便確立了以下原則:(1)評價內容應符合青少年身心特點與品德發展規律。(2)尊重學生個體差異,為學生有特色、有個性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杜絕以分數論學識的弊端。(3)立足校本,讓評價活動更切實際。評價過程的影響是雙向的,適宜的評價內容既考量學生的品行,同時評價本身也會給予學生外部的刺激,從而激勵其自我監督、自我激勵。
3.評價內容的界定。
為了保障評價活動的準確性,降低由于從眾效應等心理誤區帶來的影響,我們對活動的評價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界定。首先,所有陽光學子必須自覺遵守校規、班規及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反校紀校規之行為。其次,根據各類陽光學子的側重不同,對評價內容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表1
4.評價的環節設定。
不同于教學評價,德育評價的環節更注重完整性和連續性。因此,“陽光學子”的評價環節也被設計的持續時間更長,環節更多。評價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評價目標和評價內容的確定;第二階段資料收集和前期準備;第三階段教師提名以及公示階段;第四階段學生投票與統計;第五階段總結與反思。在實踐中,學校積極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的意見及反饋,及時修改評價方案;活動全程實行公開透明原則,積極接受監督;借助微信平臺、互聯網、校園電視臺等現代化媒介,增加活動參與度及影響力。
陽光學子活動其實就是發現—拓展—弘揚的過程,即發現學生的閃光點,以此作為學生優秀品質的生長點,進而拓展到學生素質的各個方面,大力弘揚傳播陽光學子的事跡,以此帶動身邊的每一個人,讓校園煥發出蓬勃的生機與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