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通知,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指出,要注重考察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探索用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完善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讓更多優秀教師“跳一跳能夠得著”;推動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入軌。

通知要求,要堅持把師德放在中小學教師評價的首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注重考察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更加符合一線教師工作實際,切實改變過分強調學歷、論文的傾向,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探索以教案、研究報告、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發揮正高級教師在城鄉各地區的引領作用,讓更多優秀教師“跳一跳能夠得著”。要加大對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支持,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可放寬學歷要求,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側重考察其工作業績,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

通知強調,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參考工作單位考核推薦意見,探索學校、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多方評價形式。堅持采用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相結合,倡導“推門聽課”“隨機抽題說課”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質的考核。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進行單獨評審。

各地要按照培養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導向做好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傾斜力度,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30%。

通知還對推動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入軌工作提出要求。部屬高校要妥善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和人員過渡工作。現有在崗中小學教師按照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改革后的職稱(職務)體系。改革前評聘的正高級職稱(職務),按照“老人老辦法”管理,符合條件的可通過評審委員會認定取得新的中小學正高級職稱。自行組織評審的部屬高校要嚴格按照崗位結構比例控制附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數量,不得開展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納入地方統一實施的,在各地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內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