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學校美育提出6個基本原則
發布時間:2017-10-25 10:45:39 來源:陜西教育報刊社
本刊訊6月30日,教育部在京召開第二批學校美育改革發展備忘錄簽署暨全國學校美育工作推進會,與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廣東、陜西13個省(區、市)簽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備忘錄,交流各地經驗做法,對下一階段推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進行動員部署。教育部副部長田學軍出席并講話。
田學軍指出,要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從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從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增強文化自信三個方面高度重視和加強美育,關鍵是把握好六個基本原則。
一是抓住靈魂,準確把握美育改革發展方向。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靈魂育人,把優秀傳統文化教育融入學生學習生活中,讓學生在接受優秀傳統文化中體驗、篤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是抓好統籌,推動省域內美育協調發展。加大統籌力度,在設施配備、人員培訓、條件保障等方面加大對農村地區和薄弱學校的支持。加強督導和美育工作考核評價。
三是抓好關鍵,加強美育教師隊伍建設。要優化存量、強化增量,努力配齊配好,重點補充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鎮(鄉)的學校美育教師。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學校美育師資的整體水平。
四是抓好布局,提升專業藝術院校辦學水平。要進一步發揮藝術院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作用和功能,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打造學校美育綜合研究的高地、決策咨詢的重地。
五是抓好整合,形成協同育人合力。要善于利用全社會的資源,調動各個部門的力量,采取多種形式,聯合和依托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用好網絡資源和平臺,協同推進學校美育發展。
六是抓好評價,促進學校美育科學發展。要加強對美育工作評價標準研究,開展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施好中小學校美育工作自評制度,自覺引導社會輿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01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政策措施,對新時期學校美育改革發展作出了頂層設計和全面部署。
為切實落實《意見》要求,構建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協同推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的機制,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對于推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的主體責任,形成上下聯動、統籌整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2016年,教育部啟動了學校美育改革發展備忘錄簽署工作,分批次與各省(區、市)簽訂備忘錄。
截至目前,教育部已經與21個省(區、市)簽署了學校美育改革發展備忘錄。2018年4月全國第五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期間,教育部還將與10個省(區、市)簽署美育備忘錄,切實把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的精神和部署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