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西安市教育局、財政局、物價局、文廣新局聯合召開西安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會議。四部門近期將進行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對違規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實行一票否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糾正公辦學校變相以民辦學校名義收費。

對違規補課有償補課等行為實行“零容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落實《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以區縣為單位,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和檢查。對敷衍塞責、屢推不動、治理不力的區縣,將約談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治理主體責任。對于頂風違規補課的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違規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在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中一票否決,并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

各區縣要全面落實陽光招生,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域,因地制宜推進多校劃片或隨機派位機制落實,降低特長生等其他招生比例,各區縣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特長生比例,要降到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要全面應用、繼續完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監測控制無序流動,實現招生秩序更加科學規范,有效杜絕擇校問題發生。要規范對特定人群的優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確有必要保留的,要對社會公布,并在學生所在片區內統籌保障,不得跨片區擇校。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嚴禁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

嚴禁強制訂購教輔材料

各區縣要嚴格落實《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切實落實教輔材料價格公示制度,未通過省級評議的教輔材料,區縣有關部門和學校不能推薦及統一代購。要認真貫徹“一科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不得強制推銷,并積極做好無償代購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特長生比例,要降到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堅決查處違背自愿原則以及在評議公告范圍之外強制訂購教輔材料的行為。中小學和幼兒園學具購買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學具產品。

不得以入學為名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舉辦、參與或委托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不得使用社會培訓機構的測試成績、排名作為入學、考核的依據,不能以入學為名違規收取任何費用。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并應當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準。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嚴禁以改革為名亂收費,堅決糾正公辦學校變相以民辦學校名義收費、“校中校”等違規行為。

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方面,切實將省級示范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不低于50%的統一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確保指標到校、學生入校,分配情況要向社會公示。民辦學校要主動適應國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戰略任務,嚴格執行中、省、市關于民辦教育的有關政策,切實規范辦學行為,按照審批的規定進行招生,堅決杜絕惡意競爭、搶奪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