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教育背景下,不管如何倡導教育的民主,高校教師實際上始終是居于權威者角色地位的。因為傳統的高等教育重知識教育,而知識教育更多的是灌輸和傳授書本知識與技能,知識的學習帶有很大的強制性,這便使我們的教育重結果甚于重過程,重教育者對知識重要性的看法甚于重社會、市場對知識的需要,重穩定的知識甚于重新興的知識。而教師是成人社會的代表,教師的年齡與經驗使其成為知識的高位者,這樣便在學校生活中確立了其中心權威者的角色地位。具體來講,教師的權威者角色地位結構可分為以下四類:第一類是傳統權威。教師的權威者地位有著漫長傳統的淵源,如已經流傳了幾千年的“師道尊嚴,尊師重教”等;第二類是感召權威。傳統教學過程中,學生往往局限在與有限的幾個教師交流,同班伙伴之間的交流機會和時間都微乎其微,教師排他地占有著學生的尊敬和崇拜,這樣就造成了學生對教師偶像般的權威崇拜;第三類是法定權威。在傳統的教育制度化進程中,教師被社會賦予了強制性的高權威地位,傳統教學過程中課程的選擇、學習進度的安排、學習方法的采用等都由教師大鍋飯式的決定,因而教師就把握了教育的方向性,造成了法定權威者地位;第四類是專業權威。韓愈的“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則是此權威的最好注釋。高校教師往往是在某專業、某領域有一定專長的權威或領軍人物,在學生眼里,這類教師在自己學習的專業中就成了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