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審美的特征首先表現在強調主體性和自由化。由于審美意向性是生命的不受約束狀態,所以從弘揚生命個體價值的意義上說,審美意向性具有自由的特征。當下時代,思想的解放、主體價值的重視以及個體權力的還原,讓人們進入一個十分“空靈的生命狀態”(靈魂自由)之中。生命的心靈狀態皆可以直接構成生命自由想象與體驗的情感源泉。在審美力量的指引和作用下,生命的全部創造力都可能處于快樂審美狀態之中,構成人們審美自由人生。其次,是自覺和自發性。自由的審美必然是自覺的和自發的,人們去看藝術品是因為他們想要去看,而不是他們必須要去看。審美只可能給人帶來自由,沒有人能強制“審美”,因為審美本身是人們的內在生命所需要的快樂體驗。從本質意義上說,審美不會給人帶來約束,只會給生命帶來自由快感。在這種生命不受約束的自由狀態之中,審美是有無限可能的,帶來無限的生命快樂,帶給人們諸多的生命體驗。個體生命能時時處于快樂狀態之中,成為藝術審美自覺和自發的最大驅動力。再者,是藝術創作和解讀的體驗性。體驗的情景性能使創作主體很好地理解人在特定生活景象中的選擇。因而,創作體驗性中的話語生成和意識生成立足于生活現實,保持生活的真實性,即不能以理想性和虛構性破壞生存的真實性,這樣就能給予人物的行為以圓滿性或理性解釋。藝術的體驗性生成是藝術建立群眾基礎的重要條件,藝術逐漸滲透到大眾中,不斷進入到平民階層中。藝術在大眾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飲食、包裝、空間、服飾,甚至行為等都含有藝術的成分,藝術的世俗化和普及化成為當下時代最為重要的表征之一。藝術的大眾化亦改變了傳統藝術的信息傳達方式,當代藝術更具有發散性和開放性。一件藝術作品的完整性是由創作者和欣賞者共同完成的,并且會因欣賞者解讀角度的不同,產生多種意義。從而,一件藝術作品的意義不再固有,而是在事件中和歷史中不斷變化和衍生新內涵。最后,藝術具有了公民性特征。藝術的公民性特征是隨著主體轉變(人民的公民化)而來的,藝術與創作主體的身份是同性和同質的,藝術不斷突破傳統藝術的民族、地域、鄉土性因素的狹隘限制,以無限的開放姿態將“公民意識”干預到“公民藝術”中,公民藝術的生命文化特征日漸呈現。公民藝術不再僅僅關注“部分的疾苦”,而常常將目光投向世界和大眾,十分強調公共性與對話性的交流,帶給人們更為普遍的公民性關懷,物質和精神空間的貫通,觀念和生存空間的互滲,藝術與生活之間的界限愈加模糊,顯現出雜糅和綜合性的特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