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求各學校要強化措施,保障扎實推進,確保教育“三亂”治理落到實處。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三亂”及違規補課、辦班治理的主體責任,要組織教師簽訂不參與有償補課、辦班、托管、亂訂教輔資料承諾書,并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家長和學生公開承諾,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要公開設立舉報箱、公示學校和縣教育局的舉報電話,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要對學生和家長進行問卷調查,了解掌握教師中存在的違規補課辦班等問題,建立排查整改臺賬;要深入社區、出租房、培訓機構等地對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托管等問題開展明察暗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