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終身體育思想指的是將體育教育與終身教育結合起來,讓體育與道德、藝術等共同發展,并促進道德情操、藝術修養、人文素質等的培養。早在1965年,著名的法國教育學家朗格朗對終身體育思想有了較詳細的解釋,在他的著作《終身教育引論》中說道:“如果對學校的體育不重視,認為學校體育并沒有什么作用,那么學生在成年后,體育活動就基本不會存在了。”同時,如果僅僅把體育看作是學校階段內的一件事,那么體育在教育中的作用就微乎其微,只能成為教育活動中的一個小插曲。朗格朗在他的論述中非常詳細地詮釋了終身體育和學校教育之間的關系。而后在197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體育運動國際憲章》,在《憲章》第二條中對終身體育理念有著明確的規定,認為“體育是全面教育體制內必要的終身教育因素”,為了維護體育的終身教育,就必須在全球范圍內推行科學、有效而且具有民主性質的終身教育制度,以此來保障體育活動可以貫徹到每個人的一生中。在我國,終身教育的思想也早已進入到教育改革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