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近日公布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福建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檢查的反饋意見,認為福建省所有縣(市、區)均達到國家規定的評估認定標準。

10月12日至16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福建省申報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進行了督導檢查,重點檢查今年提出申報的18個縣,同時在前3年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73個縣中抽取8個進行復查。

檢查結果顯示,福建省今年提出申報的18個縣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準,接受復查縣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得到較好的鞏固提高,福建省所有縣(市、區)均達到國家規定的評估認定標準。

督導檢查組同時指出,26個縣部分學校辦學條件仍存在薄弱環節,教師隊伍建設有待加強,部分城鎮學校班額偏大等問題仍然存在,福建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做好薄弱環節整改,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均衡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