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有了專項督導辦法。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強調重點治理、檢查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中小學對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等重點問題預防與應對,專項督導結果將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問題。但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小學安全工作仍存在著法規制度不夠完善、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風險防控意識不強、事故處理能力不適應等問題。此次《辦法》旨在對學校安全專項督導工作進行系統的制度設計和全面規定。

《辦法》強調,對于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中小學對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涉校涉生違法犯罪和心理、行為咨詢與矯治等重點問題的預防與應對情況,將進行重點治理。教育部門及學校要健全未成年學生權利保護制度,防范、調查、處理侵害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事件,開展心理、行為咨詢和矯治活動情況。

下一步,教育部將建立專項督導數據庫,運用大數據技術,掌握各地學校安全專項督導工作進展,綜合分析存在原因和問題,及時指導各地完善有關學校安全制度和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災難,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