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要尊重和愛護學生的自尊心。如果發現學生成績差,不是積極幫助分析原因,而是一味地訓斥、指責、向家長告狀等,既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又容易使學生產生逆反心理乃至對抗情緒。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一旦產生了對抗情緒,教育效果可想而知。教學的藝術不在于傳播的本領,而在于“激勵、喚醒、鼓舞”,教學法一旦觸及學生的情緒和意志領域,觸及到學生的精神需要,這種教學法,就能發揮高度有效的作用。相信那些“問題學生”是向往進步的,能夠進步的。只要對他們抱有熱切的希望,并經常給予鼓勵和幫助,哪怕是教師的一個眼神、一句話、一個手勢都會給他們帶來安慰和鼓舞。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我們要把信任和期待的目光灑向每個學生,把關愛的語言和行為傾注于整個教育教學過程中。尤其是在課堂上,教師對一些學習困難的學生更要多傾注一份愛心、多一點鼓勵,讓他們感受到“我是集體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尊重和信任同樣屬于我”。